第1个回答 2011-06-17
辞职是你个人行为,我不想做了,自己要走,解除包括前面的(因为你都辞职了当然合同就解除了)再加上比如你违反了单位相关规定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一般人的理解就是所谓的开除),本来就是没有开除之说的,这是为了让同胞们容易理解。)厂规厂纪不同,这规律是单位定的,在工会或者代表签字后公示就生效了,当然依次类推,别的规定也是如此,如果你有这项规定就是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补尝,比如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不是单位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吗?要补尝你什么吗? 什么叫一般是有补尝,下面这位仁兄,你要知道一般就是没有!本来人家很好懂,你非得搅一下。如果单位无故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才有得补尝。比如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