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乡镇机关干部分为公务员、公勤编、事业编,但乡镇机关是一个科级单位,所谓科级单位,按照编制规定要求,在其内部最多只能设几个办公室,也就是所谓的职能部门,可编制部门却把乡镇机关干部设为若干个等级,不管干部是否胜任岗位工作,是否愿意做事,是否有敬业精神,转为行政编,就是公务员;转为工勤编,就可与公务员的待遇相同,是政府机关的干部,如转为事业编,则是事业单位的干部。二是公务员、工勤编人员与事业编干部都是乡镇机关干部,为何转为行政编就拿国家财政工资,成了政府机关,转为事业编就是事业单位;三是公务员、工勤编人员与事业编干部在津贴和相
关待遇上悬殊很大,不同地区的区别不同,有的省事业编干部每月比公务员、工勤编人员少500—600元,有的省事业编干部每月比公务员、工勤编人员少800—900元,极不合理。三是公务员、工勤编人员既然是政府机关干部,就必须有严格的岗位限制,不在政府机关工作,就不能拿公务员、工勤编的工资,可公务员、工勤编人员是不受岗位限制的,是以编制定待遇的,不管是在站所工作,还是长期在外打工,编制决定了他们是政府机关干部。四是不管私营企业,还是政府机关,在按排干部的工作,确定岗位职务时,并不是以编去取用干部的,而是以干部的学历、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去取用干部的,思想素质差、工作能力差、不胜任岗位工作,领导不会按排重要的岗位工作,我们单位有几个公务员,什么事也不会做,领导将其按排在站所工作,有的天天在麻将桌上转,而事业编干部大多是镇机关的业务骨干,什么事都离不开他们,什么事都要他们去做。五是乡镇机关干部应实行岗位竞争机制,以岗定编,以岗定待遇,在什么岗位工作,定什么待遇,不能以编制去取用干部,更不能以编制去定干部的终生,不会干事、干不了事、不愿干事的干部应让他失去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