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之58条款:
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按科类及考试类别,根据考生总分(文化总分加政策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例子一:如院校录取分数:A650分,B校640分、C校630分、D校
620分、E610分。假如我考了635分,那么我符合C、D、E校的投档条件,请问我是会被C校提档,还是同时向C、D、E校投档?
例子二:根据例子一,被C校提档后,而总分排名靠后,且专业填报不当、或未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或不服从调剂而别退档,是否就直接落到了征求志愿档,那么这个征求志愿档又是什么意思呢?(请通俗回答问题,不要复制粘贴,谢谢)
能说的具体点吗?服从调剂后,高校是怎么做安排的呢?
追答服从调剂,你的专业就由学校来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