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做了4个多月了,还没转正。准备转正中,而且合同说明试用期3个月的,现在我不想做了,我可以直接跟公司人说不做就走人吗?而我们这边10号才发工资的,那样我还可以正常拿到工资吗?请求帮忙
我们的合同写好是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哦!那我现在递辞职信,接下来的30天不去上班,当请假处理的话,这样可以的么?我实在不想再面对这人了!就当只拿6月的工资,其他都不要了!提成我也不要了,就当送他咯!
你这样做是没意义的 既然老板都不想给工资你你写辞职书也没有用
我签的是1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