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理行政档案

如题所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 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

第二章 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五条 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 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第三章 档案材料的鉴别

第七条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人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

第九条 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 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

(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

(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

(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人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

(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第四章 档案材料的分类

第十一条 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 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其内容分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 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第五类 政审材料: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依据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更改干部的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加入党团的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l—2份全面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人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等。

第九类 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干部调资审批表,定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包括附件),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退(离)休审批表;军衔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第十三条 干部档案副本内容,是由正本中以下类别主要材料的重复件或复制件构成: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干部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包括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九类的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其它类别多余的重要材料,也可归人副本。

第十四条 内容交叉的材料,可根据材料的主要内容或用途确定类别。

(一)带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以自传为主,归第二类。

(二)履历表和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归第一类。

(三)有任免职务内容的干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所附的考察材料或主要表现情况的综合材料、提升工资级别的评级、评定军衔的鉴定表等材料,以其主要用途为主,归第九类。

(四)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五章 档案材料的排序与编目

第十五条 每类干部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写页数。

第十六条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

(一)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

(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干部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1、工资情况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出境材料;4、其它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第十七条 每卷干部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要认真进行编写。具体要求:

(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五)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目录。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六)书写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第六章 复制与技术加工

第十八条 档案材料载体变质或字迹退色不清时,须进行抢救。抢救材料,一般可采用修复、打印、抄写、复印等方法。凡打印、秒写的材料,必须认真细致、核对无误,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第十九条 建立档案副本的材料不够时,可选择正本中的材料进行复制,将复制件存副本,其原件必须存入正本。

第二十条 为便于装订、保管和利用,延长档案材料的寿命,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其主要方法:

(一)对超出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在不影响材料的完整和不损伤字迹的条件下,可酌情进行剪执不能购 的材料,须进行折叠。折叠时,要根据材料的具体情况,采用横折叠、竖折叠、横竖交叉或梯形折叠等办法。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整个案卷的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

(二)对破损、卷角、折皱和小于16开规格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主要方法有:单面裱糊、夹面裱糊、开窗裱糊、鱼鳞或梯形托裱、胶纸粘贴等。裱糊用的衬纸,必须采用白纸。浆糊和胶水必须能防虫蛀、不腐蚀纸张;裱糊后的档案材料要凉干,不得在阳光下暴晒或使用高温烫烤;

(三)对过窄或破损未空出装订线的档案材料,须进行加边。打眼装订,不得压字和损伤材料内容;

(四)拆除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品,以防止氧化锈毁材料。

第七章 装订与验收入库

第二十一条 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必须装订成卷。装订 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卷面整洁,全卷整齐、平坦,装订结实实用,具体做法:

(一)将目录与材料核对无误;

(二)把全卷材料理齐。材料条件好的应做到四面整齐,条件较差的,以装订线一边和下边两面为齐;

(三)在材料左侧竖直打上统一的装订孔。孔距规格应符合《条例》附件一的规定;

(四)一律使用《条例》附件一规定的标准干部档案卷皮。档案卷皮须书写档案人的姓名、籍贯、档案号。书写姓名不得用同音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

第二十二条 干部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八章 整理工作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一)在整理档案时,严禁吸烟,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三)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整理中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须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四)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部门负责解释。追问

能不能简洁一点?我刚调到行政,不熟悉

追答

主要看第四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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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1
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我们的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培训、档案软件定制、档案智能化管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第2个回答  2019-11-22
第3个回答  2021-06-03
一、文书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要整理好文书档案就必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二、文书档案管理基本概念
(一)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纸质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整理,将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加盖归档章(编号)、编目(编制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目录)、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归档的意义:归档是文件向档案转化的标志,是文书处理的终点、档案管理的起点。
(三)全宗:指一个独立的机关、团体或其它的组织、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有机整体,设立全宗的主要资格是立档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主要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一般来说,一个立档单位的全部档案就是一全宗。
(四)全宗号:是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的代号。
三、文书档案管理整理方法
(一)文书档案管理收集:收集是归档文书档案管理整理的前提、根本,没有收集齐全完整的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立档单位的历史面貌和工作情况。因此,收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证齐全完整;收集范围是本单位的收文、发文、内部文件。必须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立档单位要建立健全收发文登记制度,有完整的收文登记本、发文登记本、印章登记本、依据归档范围,收集所登记的“红头文件”的归档。
2、检查本单位在年度工作中产生的“白头文件”材料是否收集归档。如①会议材料:本单位年度工作会议材料(总结、计划)、表彰材料,专业会议材料,代表发言材料;本单位在上级工作会议上发言、汇报、经验材料、典型材料、交流或发表论文、考察报告。②综合材料:会议记录本(党委、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等;各类花名册、登记簿(干部职工、党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花名册及主要业务工作登记簿);年报表(业务、党员、人事劳资等各种统计报表);各种介绍信存根(党团组织关系、干部调动、行政事务等)、协议、合同。
以上收集到的“红头文件”和“白头文件”材料是本单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属于立档单位应收集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归档判断:立档单位将收集到的材料,依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剔除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剩下的就是立档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进行归档。不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三方面的文件:①重份文件。指本单位的发文及部分收文的重份文件。②普发性文件。主要指上级、本级非隶属单位给本单位的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励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③未生效文件。如本单位代上级机关起草的未成为正式文件的稿本等。
(三)文书档案管理装订:用不锈钢钉或线将归档范围中的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固定在一起即单“件”装订,便于保管利用。
1、整理单位:确定以件为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重要文件的正本与历次修改稿可各为一件;计算机及其网络环境中形成的文件,无定稿的或打印出来的定稿上无领导修改手迹、批示而定稿不存档的,将正本与发文稿纸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会议记录、介绍信存根等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个自然本(册)为一件,未装订的式样同一的表格,以一定的单位组合,可装订在一起的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未装订成套的会议材料各为一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
2、文件的装订: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按件装订具体要求: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复在后;汉文在前,少数民族文字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在前,外文在后;有文件处理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
3、装订的部位与对齐方式及注意事项:?文件装订时应以左、下侧对齐,以便装订和利用。?装订时,应将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中去掉不符合保管要求的一般订书钉,采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注意:采用不锈钢订书钉装订的档案不能用微波设备进行消毒,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或较厚的文件采用“三孔一线”的线装方法装订。
(四)、文书档案管理分类: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采用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进行分类。同卷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1、区分年度
①年度以落款日期为准。如2009年形成的《2008年工作总结》应归入2009年。
②跨年度的文件放入办结的年度。如2008年形成的《2009-2010年工作规划》应归入2008年度;某单位2007年立案、2008年结案的某信访案件,其文件材料统一在结案年度归档,即归入2008年。
③几分文件作为一件,“件”的日期应以装订时排在最前面的文件日期为准。具体地说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以复文为准等。
④会议记录本以该本最后一次会议记录时间为准。
⑤文件没有标注日期时,需要分析该文件内容,制成材料、格式、字体以及各种标识,通过对照等手段来考证和推断文件的准确日期或近似日期,并据此按年度合理归类。
2、文书档案管理区分保管期限
将每年的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按永久、定期分开,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永久保管档案的的确定: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哪些需要永久保存呢?《规定》第七条列出了八款,《文书档案保管管理期限表》中列出了41款文件材料,约占整个期限表的一半。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①反映机关主要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如:大事记、组织改革、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②反映机关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如行政管理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房产、地产、固定资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合同、协议、国有资产管理等文件材料。
③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如:党组(党委)、行政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材料,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视察本机关工作文件材料;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文件、业务文件、调研报告、请示、批复、外事活动文件等。
④反映机关人事管理活动的文件材料。如人事任免、奖励材料与处分材料,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材料;人事考核、职称评审、职工调动、职工名册、党团员名册、党团材料等这些文件材料在反映本机关的历史面貌,主要职能活动,维护国家、机关和职工权益等方面具有长远的利用价值和凭证价值,是各机关形成文件的重点和核心。
准确理解保管期价值的鉴定是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难点。《规定》把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在具体划分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时,突出以本机关文件为主(即以我为主),在操作时,实现对每级文件(上级、本级、同级、下级)文件进行两分制:
上级机关文件:针对本机关的文件或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永久保存。如同级党委、政府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上级机关对本机关或人员的表彰文件;上级机关对主管业务工作的规划、意见、批复等。其他需要贯彻执行或查考的保存10年。
本机关文件: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永久保存;一般的保存30年或10年(表中界定具体清晰)
同级机关文件: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保存10年。
下级机关文件:报送的重要的总结、报告保存30年,一般的保存10年。
(五)文书档案管理排列
1、把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分开排在一起。即立档单位每年只编永久、30年、10年三条流水号分开排列。不同年度、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不能排列在一起。
2、在同一保管期限内,把同一机构(或问题、文号)有内在联系(如同一次活动、同一项工作,同一个会议)的文件排在一起,即同一事由的相关文件应当排列在一起。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整理原则的体现。排列顺序应保持相对固定。
3、最后在同一保管期限、同一机构、问题或文号内按成文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六)文书档案管理编号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编号是指将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标识为符号,并以归档章的形式在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上注明。编号是编目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其目的是反映分类、排列这些系统工作的成果。通过编号,使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得以确定,并为后续的编目工作以及将来查找利用时的实体存取提供了条件。件号即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它是反映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在全宗中的位置和固定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排列先后顺序的重要标识。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文件处理单随同归档的,归档章盖在文件处理单上,以保护文件正本的原貌。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必备项目。
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档案室如没有全宗号可暂时不填。
2、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08。
3、保管期限: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填写为永久、30年、10年。
4、件号: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号。以年度为界,每年必须从1编起,不能跨年度连续编号,各期限分别编流失号(即每年分期限共编三条流水号)。
件号包括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分别在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后编制。室编件号的编制方法为: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每种保管期限各编一个流水顺序号,如2007年永久件号:1、2、3……82
30年件号:1、2、3……73
10年件号:1、2、3……243
馆编件号待档案移交给档案馆后,由档案馆根据需要填写。
(七)文书档案管理编目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目录。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只对复文进行编目。通过检查复文来实现对相应来文的查找。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目录包括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和备注等项目。
1、件号:填写室编件号。
2、责任者:指发文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①填写责任者时一般应使用全称或通用简称,如“海南省纪委“,不能使用“本厅”、“省教育厅”等含义不明,难判断的简称。②联合发文责任者过多时,可适应省略,但立档单位是责任者的必须抄录。以体现“以我为中心”的精神。③未署责任者的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编目时应根据文件内容形式等特征加以考证并填写。
3、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按发文次序编制的顺序号,一般由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如琼府办[2008]198号、琼邮管[2008]68号,没有发文字号的不填写。文号栏内不得填写诸如“会议文件之一”等文件顺序号,亦不得填写“情况反映”等刊物名册。
4、题名:即文件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规范的,应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标题,外加“〔〕”号附于原标题之后。如海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档发[2008]18号文件的通知,应重拟提题名并抄录为海南声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汛期档案安全管理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5、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080708、20081112表示月、日的数字可回行填写,如20080708。
6、页数:每一件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总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
7、备注:用于填写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需要补充和说明的情况。包括密级、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等。如果有些条目须说明的情况较多,备注栏难以填写时,可在备注栏中加注“*”号,将具体内容填写入备考表中。
(八)文书档案管理装盒
装盒是将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填写备考表、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脊。不同年度,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不能装在同一档案盒内。
1、装盒要求: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应严格按照件号的先后顺序装入档案盒,与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目录中相应条目的排列顺序相一致,保证检索到文件条目后能对应找到文件实体。档案利用完毕后归位时,同样要注意将其按件号顺序装入相应档案盒中,否则,在以件为单位进行管理的情况下,一旦归位错误,将很难再找回,甚至可能从此成为“死档”。
2、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各立档单位应到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购买或向河北省国昌档案用品厂直接订购。以保证档案盒制成材料的质量。
3、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必备项。其中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件文件和最后一件文件的件号,中间用“/”号连接。
4、备考表放在盒内所有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之后,用以对盒内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进行必要的注释说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①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文件收集的齐全完整程度、文件本身的状况(如字迹模糊、缺损)等。整理工作完毕后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如有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应在备考表中加以说明。进行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时,如某件文件须说明的情况复杂,目录备注栏填写不下,也可在备考表中详细说明,并在目录相关条目的备注项中加“*”号标示。
②整理人:填写负责整理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以明确责任。
③检查人:填写负责检查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以示对整理质量的监督检查。
④日期:填写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
(九)文书档案管理编制检索工具
1、归档说明(全宗说明)内容包括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本年度内设机构设置情况(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及领导任职情况)本年度主要工作概况、本年度文书档案归档情况(含归档工作的组织情况、文件材料完整与否,档案数量,有何缺陷)。
2、打印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目录(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永久目录打印一式三份,30年、10年期限的目录打印一式一份)。编制封面,并根据需要分保管期限与归档说明(全宗说明)装订成册:归档说明(全宗说明)、永久目录装订一式两本;归档说明(全宗说明)、永久、30年、10年目录合订一本。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文件目录封面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等项目。
全宗名称: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年度:填写本目录所登录文件的形成年度。如:2003年、2003-2008年
保管期限:根据目录中所登文件的保管期限填写。如:永久,永久、30年、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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