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离婚的男人44岁和一个28岁的女人二婚。男人有一个女儿,他们还应该再生一个孩子么?

女的想要,男的没要求,女儿反对,其他人不管

可以要,可以不要,也就是说幸福与孩子只能选择其一的话,你的痛苦就来了。你老公可能不想再要孩子,对于孩子给他带来的惊喜他体验过,没有什么神秘了。对于你及你们的孩子,你老公才是关键,他要你们共同的结晶,他会力挺你,然后说服他的孩子接受,如果他的孩子不接受,只要有他的支持你也会生得很快乐。你和他女儿谈,在乎他女儿的感受,但是他的女儿不同意你生,她在乎你的感受了么?这人不是相互的么!
现在他不想生,只想拥有年轻的妻子而已。44岁的他,现在生孩子的话,65岁时他的孩子(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才20岁,他有什么喜悦?而你却想履行母亲的权力,但又发觉会“得罪”两个人一样,所以你的日子不好过,因为这是你选择的,选择一个比自己大的老公有好处,但是也有坏处。在老公不是很支持生孩子时候,二选一,看你侧重于那边了。记得爱情是“追求”而不是“讫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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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6
这种情况,你俩只要经济还可以就应该在生一个。合理。
第2个回答  2011-06-26
这事儿主要还看两口子的意见,有抚养能力的话,生一个好!
第3个回答  2011-06-26
要的好吧,不过也要劝服女儿,不管是男人女人,都不能忽略了她,至于再要个孩子,因为是女人都想做妈妈的,想和自己爱的人有爱情的结晶。
第4个回答  2011-06-26
你的这个问题在政策上来说是允许再生一个的,关键是再要不要的话就要看你们自己了,还要综合考虑自己家里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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