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承认少数民族加分吗?

如题所述

承认的,但是加的是提档分还是录取分不同地区有区别。请看校方回答:

一本和二本主要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有一定的区别;对于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四川省的政策如下: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  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五县的苗、彝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上述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于省内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1.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及省一等奖者加10分。   (2)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测试办法另文规定)。   2.对第一志愿(本科第一批为平行第一志愿的A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3.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追问

我是广西的,有少数民族加分20分,是不是说四川农业大学在录取以及分配专业都是承认加分的?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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