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生争执我朋友动手打了人家.当时被打人掉了3个牙.在半年期间有几个牙松动,就拔了,现在被打人正好7颗牙没了,这样算是重伤害吗?我朋友是办的取保,在刑警对押了3万取保.事情是发生在2006年冬天,一直拖到2007年5月25号那天我朋友接到法院的电话让他去拿起诉书,当天就把我朋友送进看守所,现在都快一个月了,期间法院厅外调节了一次,被打者要19万.还要做重伤害鉴定,调节到现在已经有半个月了,我想问下这样构成重伤害了吗?做重伤害鉴定需要多久?还有我朋友当时是两个人一起打的人家,现在有一个已经在逃,我这个已经在看守所里的朋友需要负全部责任吗?当时只是打了3颗牙.我朋友在2007年5月25好送进看守所的时候被打者才做的鉴定,在这半年期间谁知道他怎么掉的那4个.请问做成重伤害的机会大吗?会判刑吗?判刑的期限是多少,谢谢.......................
我朋友当时只是用手打的,没有用任何东西,还有是我朋友当时就把被打者送到医院并交了住院费,现在对方就是想讹人,
当时打掉的3颗牙里有两个就是门牙,对方现在39,做10年换一次的牙,总共要换5次,还有被打者自己说自己还有几个牙现在不怎么好使,总共要换16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