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在编老师辞职问题

本来已经是在编正式老师了[其他县],由于某种原因要辞职回家。
试用期是一年,学期末辞职,碰到很多疑问,望知情者给予回答,高分悬赏,回答优秀者额外追加100分。
问题:
1.辞职以后违约金要交不?
2.档案是当地人事局自己直接寄回家乡,还是要家乡发调档函再寄?【最关键】
3.流程好像是要先拿辞职信给教育局,教育局同意以后,再交给人事局处理。如果教育局推脱时间怎么办?
一定要亲自回答,可以附录相关法律。
档案现在在那个县,关键是想把档案弄回去。

  1、按照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而你的情况是试用期就更简单些。法律规定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所以主要看你们当地政府部门或地方人大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只有违法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才由劳动者来承担违约金,其他情况则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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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8

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告知

第2个回答  2011-07-07
直接辞职报告,说明因为生活原因辞职,或其他借口,和校长谈谈心,他会帮你办好的。
第3个回答  2011-07-07
档案不能自己带或寄的,必须要家乡办好接收证明这边人事局才能发。追问

你或你附近的人碰到过类似情况吗?是辞职后档案怎么调动,而不是求职成功后...望回答。

第4个回答  2011-07-07
拿把玩具枪,胳膊弯曲个漂亮女老师,一路沙到校长室!追问

心情很沉重,真的没心思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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