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已经是在编正式老师了[其他县],由于某种原因要辞职回家。试用期是一年,学期末辞职,碰到很多疑问,望知情者给予回答,高分悬赏,回答优秀者额外追加100分。问题:1.辞职以后违约金要交不?2.档案是当地人事局自己直接寄回家乡,还是要家乡发调档函再寄?【最关键】3.流程好像是要先拿辞职信给教育局,教育局同意以后,再交给人事局处理。如果教育局推脱时间怎么办?一定要亲自回答,可以附录相关法律。档案现在在那个县,关键是想把档案弄回去。
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告知
你或你附近的人碰到过类似情况吗?是辞职后档案怎么调动,而不是求职成功后...望回答。
心情很沉重,真的没心思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