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问题

如果奶奶将房屋赠与孙女,那么父母离婚时,这套房屋是否作为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关于赠与和继承房屋过户的相关问题

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另外,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赡养义务人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否则,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直系赠与是一般赠与.
要先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然后凭公证书房产证和当事人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赠与房产证过户费用,几种特殊情况下,房产证改名的手续和费用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因此想要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就要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而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也以登记为准。日常生活中。
我们经常遇到的就是房屋的登记问题,房屋赠与,继承,二手房买卖等都涉及到房产证的改名,那么房产证改名要履行哪些手续,支付哪些费用呢?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
一、房产证上添加夫妻另一方的名字
男方或女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或者虽然用双方财产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另一方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该办理哪些手续呢?
这种情况的房产证改名比较简单。
费用也最低。不用缴纳任何税费,只要交百元的手续费就可以办理了。
二、夫妻离婚,法院将房产判给了一方,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如何办理过户?
国税函[1999]391号根据我国婚姻法什么是知识产权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只要拿着法院的判决就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改名过户,缴纳一些手续费就可以了。
三、赠与房屋如何办理过户?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写明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事项等相关内容。其次。
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2、遗嘱人为处分房律师证考试条件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赠与房产。
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等书面材料。由房地产管理机构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
最后。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至此。
赠与行为履行完毕。
四、继承房屋如何办理过户?
继承房屋,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知识产权保护。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各地收费不同)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入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
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入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苏州免费法律咨询之和为收费总额。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
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赠与房产证过户费用,房产赠与和正常过户,哪样费用少些?

也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比如满两年可免征营业税过户给你有几种方法,赠予、买卖、抵债但是要通过起诉的方法一来时间长,二来诉讼费也不便宜
也不少税费,因此最好的办法是赠予过户赠予与买卖相比是多个公证费,但是没有后顾之忧通过买卖最方便
大家一起到产监处签个合同(网上备案的,不用通过中介),交纳了税费后就可以了过户到你的名下不过,这个买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买卖,涉及到的房款问题要注重,让你父亲给你出具个收到房款的收条
否则今后有麻烦如果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一般不会有什么麻烦
有的话就一定要注重

过户手续去房管局做
需要提供:
买卖双方带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
所交费用是:
4%的契税
5.5%的营业税
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80登记费
20配图费
1%的个人所得税
交易费是每平方6元
一般来说是5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根据通知,2009年6月份开始,房屋产法律咨询热线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须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有三种情况可免税

一是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兄弟姐妹;二是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人

市地税局人士表示,以前,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不管直系亲属还是陌生人之间,都要征收个税,这次国税总局发文明确
直系亲属赠予房产免征税,而陌生人之间赠予房产征20%个税,目的是打击市场偷逃税的行为

据了解,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征收个税时
其应纳税额为房产赠予合同上标明的赠予苏州市律师协会网房屋价值减除赠予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予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赠予合同未标明房屋价值的
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额

赠予房产

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过去,市民采用无偿赠予方式转让房产,主要是为了避税,但现在这种避税的转让行为很少了"市地税局一人士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产交易的优惠政策
并明确赠予房产视同交易,属于应税行为,如此一来,通过赠予转让房产,不如直接交易划算

按照现行的税费制度,个人或单位赠予不动产
都属于应税行为
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附加税费等,但如果符合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的条件

这样的话,通过赠予的方式转让房产还不如通过市场正个体户营业执照查询常交易转让划算,一是赠予房产需统一缴纳3%的契税,而市场交易非普通住宅仅需1.5%的契税;二是赠予房产还需公证费、评估费、过户手续费等,总计下来,所缴纳税额遥超过正常交易的税额

此外
通过正常市场交易,还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年底之前交易
契税可享受返还80%的优惠,而二手房营业税不满两年,买卖双方缴纳的税收收入地方所得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据了解
目前,房屋赠予缴纳个税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按差额征收20%的个税,但需列支装修等相关扣除税项的合法凭证;第二是无法提供相关合法凭证,按房屋价值总额纳税,普通住宅按1%的税率征收,而非普通住宅按1.5%的税率征收
我买的我妹妹的房子【我和我妹妹是一个户口本】,钱已经给她了,现在不知道是办理赠与还是直接办过户费用低些,请教各位大侠,房产赠与或过户股权收购协议分别应该缴纳哪些费用
怎么办合算些
你俩是直系亲属,办理赠与可以免交任何税收
办理过户可能还要交税的
办理房产赠与不用交税
只收取手续费类的,过户就不一样了!要交各种税费的,就像二手房交易一样交税

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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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3
房子是谁付钱买的?赠予后是否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如果房子由祖父母购买(不论婚前还是婚后)并登记在其名下,且向孙女赠予后已办理全部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则孙女已经成为了房屋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即房产证上只有孙女一个人的名字(她的父母不是共有人),该房屋是孙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家庭共有财产,父母离婚不应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孙女是未成年人,则获得孙女抚养权的父或母一方可以作为其监护人在其成年前管理其财产(包括房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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