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16
如果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扣除,少发放了工资,就应该是你们公司的现金增加,应记借方
借:现金
贷:其它应收款
如果收员工罚款,就应该是: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收罚款是营业外收入,交罚款是营外业支出。
虽然在其它应收款科目的解释中也有说到收员工的赔款、罚款,但是习惯的做法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而非其它应收款。而且还有一种理解方式就是:如果是违反公司纪律之类的罚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损坏公司财物,需要赔偿时的处罚,可以列入其它应收款。
所谓应收,应该是有所付出,才会有所应收的。比如暂借款给员工,收押金、保证金等,这些才是计入其它应收款的。
补充:员工伙食费也同样是其它应收款。因为你们扣除员工的所有费用,除了罚款之外,其它都是员工应付,而你们以公司名义先行垫付或后付的。
如:你们公司有100人,每人每月伙食费人150元,伙食费全扣,则会计分录如下:
向饭堂交纳伙食费时: 借:其它应收款 15000
贷:现金 15000
发工资的时候是: 借:现金 15000
贷:其它应收款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