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的倍率是怎样算的?

我们单位用的都是普通的照明灯泡,但是在结算电费的时候使用的度数总是要乘以6,这是为什么?我们并没有使用三相的器具或者大功率的器具,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算?请朋友们解答谢谢

当用电负荷很大时(100A以上),电表不能直接测量,只有通过互感器把大电流变小电流用电表计量.,这个把大电流就小电流的比例就是倍数。

电表配套的有低压电流互感器,在算电量的时候就要乘倍率,100/5的是20倍,75/5的是15倍,用电表上走的度数乘以倍率就是本月的用电量,电表的倍率=实际电能/电度表的读数。

当电能表安装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时,电能表的读数就应乘以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倍率。如电流互感器为100/5,则倍率为20,电压互感器通常是10000/100,则倍率为100。低压计量没有电压互感器,则倍率按1算。总的倍率应该是两个倍率的乘积,如上述则应为20*100=2000。

倍率为30倍,意思是用户负荷电流太大,普通的额定电流无法达到要求,所以需要加装电流互感器进行准确计量。加装的电流互感器为150/5倍,也就是30倍,表示在电表上显示用1度电,而实际用电量为30度。

扩展资料:

按实际用电量计算的电费部分。电度电费用以补偿电力企业随发供电量变化而变化的变动成本支出部分。对居民等小用户,电度电费即为其全部应交电费;对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电度电费仅为应交电费的一部分,再加上基本电费才为其全部应交电费。电度电费是按照电力企业在用户处安装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中有功电能表读数为基数计算的。

由于电能表计数是累计值,因此在计算一个规定期限内的用电量时,应是期末读数与期初读数之差。在电能计量装置中装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时,还要分别乘以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变比。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的变比为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与二次绕组的额定电流(或电压)的比值。

高电压用户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如装在其专用变压器低压侧,执行高压侧规定的电价时,称为高供低量用户。这类用户的用电量应把用户专用变压器的铜铁损电量中的有功损耗电量部分并入用电量之内,计算出电度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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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看一下电费单上的收费明细,就是标注的收费项目,是不是和普通居民的照明收费不同,因为有些单位的供电线路是不同于居民用电的。
如果并没有不同,建议电话咨询下当地电力局,将自己的户名告诉电力局工作人员,让查询下什么原因导致的。
第2个回答  2021-03-12

第3个回答  2007-06-30
乘以6?可能是你们使用了互感器!这和做什么没有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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