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本人2006年毕业的,然后着急去外地上班,在学校所在城市的毕业以后程序什么都没办,也就是没去报到,户口也没动还在学校里的派出所里,还是集体户,现在过了6年了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去过一次学校,学校的派出所说需要毕业时的报到证等东西才能给办理。悲剧的是,我报到证丢了,现在想问一下几个问题。
1.我补办好报到证,带着这些东西去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是直接就把这些手续寄回老家就能落户了吗?还是要重新去学校所在的人事局报到 落户再回迁老家.
2.本人不需要档案和人事关系那些,那么户口和人事或档案可以分开来办理吗?就是从学校办好迁移证 也不去报到也不迁档案了。直接拿着迁移证什么的回老家落户了.还是必须前提是把人事关系搞定.
希望有类似经历或者办理的专业人员解答一下,主要是程序和我需要准备的东西。
回答的准确我再奖赏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