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是 轻伤。由公安局调解了.现在要怎么去 撤案?

如题所述

不需要当事人去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自己就办了。如果对方要求或你觉得有必要,你可以和对方一起,拿着调解协议去派出所找主办民警说一下。没有什么手续、文书需要你自己弄。追问

谢谢,补充一下 人是 我 打 的,已经调解了 ,公安说还要走程序,我们不想走程序,公安有权利把案子撤了吗?要 怎么才能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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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8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安局调解的是民事赔偿部分,刑事部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会因为已经进行民事赔偿而撤案,受害者可以出具谅解书,供法院在判决时从轻处罚。
第2个回答  2011-07-18
你是伤者吗?
如果是,并且愿意接受调解,就可以向公安局表示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了。
如果你是打人的,那就去找对方协商吧。
第3个回答  2011-07-18
把你们的调解协议交给办案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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