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考试发的证是从业资格证,凭此证在从事电视媒体单位,注册申领记者证。
根据2006年颁布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办法》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
凡依法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具备相关条件(见附件一)的人员方均可申请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或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
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以下简称执业证书)后,方可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以下简称制作、播出机构)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或播音主持活动。注册有效期为二年。
附件一 注册记者证的相关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制作、播出机构相应岗位实习满一年;
(三)制作、播出机构同意聘用从事广播电视采访编辑或播音主持工作;
(四)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执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在省级(含)以上播出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成绩需达到A级等次;在其它制作、播出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成绩需达到B级等次。
参考资料: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6/05/29/20070917141220420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