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可不可以开 内容为“服务费”的发票呢

如题所述

可以。

首先,律师收了律师服务费,应当及时出具发票。如果给了钱,不给发票,这不是不合理的说法,而是严重违规。

另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私下收费是违法的,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反映投诉。数额严重的,构成犯罪之嫌。

因为律师事务所是营业税的纳税主体,律师受托代理的案子应当遵循国家的发票管理办法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否则,就是涉税违法行为。

除了向律师协会、司法局投诉以外,还可以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了投诉,由税务机关进行协调或处理。当然,还可以继续向代理律师提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的要求,因为你索要发票的要求是正当合理的,并且你的这一要求是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此外,《律师法》第四十条还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扩展资料:

服务费发票:

服务费就是服务行业提供给你一定业务之后所收取的费用,而所开的发票,是针对非增值税的一些劳务等而言的。服务费的税收的税率是以总价来征收,和增值税不同计税。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等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

我国的服务业,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是指第三产业中的一部分,它包括饮食、住宿、旅游、仓储、寄存、租赁、广告、各种代理服务、提供劳务、理发、照相、浴池以及各类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业务。

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服务费发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5
可以的!这个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开发呀!我们上海的所一直都是这么开的,开了2年多了!每年审计而且很严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25
基本上呢,看看你的营业执照上是怎么写的,别执照上沾边的都可以开。追问

我现在就是律师事务所,有个律师说要开发票,服务费 。可不可以,或者律师服务费呢?

追答

看一下营业执照,执照正本按规定应置于公司明显处。跟你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相符的你都可以开。不仅在事务所,在任何地方都是。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的合同标的额可按诉讼争议标的额、裁决标的额或执行标的额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收费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4个回答  2011-07-25
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