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法人在我单位没有工资,在其他单位有工资并按月申报个税,但是我公司财务为了避税每月给法人申报2000元工资收入,对我单位而言未达到起征点不用缴税。现在法人收到自查通知,让补交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一定要缴吗?可以不缴或少缴吗?怎么的补缴法?谢谢
通知是发给法人缴税的单位,其单位又转交给他的。并不是我单位。如果他跨了09年、10年一直到现在,去税务填申报单只申报2010年到现在的,那么09年的欠税会不会也给我们打出来呀?谢谢!
追答他是打不出来的,如果你要去交,就帮他交11年度的吧。一般情况下,税务只要有人来交就可以了,缴了多少是不大会过问的。税务如果真知道(譬如已经去查过了),他会跟你说的,等说了再补全也不迟。这些都是小事,不用担心。
都通知你了,自然是发现你异常
看《人民的利益》了么?财务虚假申报是有法律责任的
偷逃税款除了法人有责任,公司和会计都是要处罚的
补税找地方税务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