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如何办理居住证?

一家三口在苏州大概也有十几年了,孩子快要考高中了,听说办理居住证就可以享受同等待遇,这样就不用担心孩子以后考试问题了,是这样吗?那又该如何办理居住证呢?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相关证明材料。

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办证回执。

3、首次申领办证的免费;非首次申领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取得收费票据。

4、工作人员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办证人头像信息。

5、领取。

申请人持居住证受理回执,按时间规定至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换领居住证的,需携带旧证换领新证。他人代领的,需出具代领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好后,需在6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重新申领将认作为补领。

二、苏州办理居住证所需申请材料:    

1、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2、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的便利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苏州市公安局-居住证办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百度百科-居住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07

申请材料:    

1、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2、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办事须知:    

居住证办理必须本人到当地警务室办理

受理地点:社区警务室

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携带: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流程如下:

扩展资料

第四章 居住证使用

第十九条 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享受公共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时应当出示居住证。

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研究、开发并逐步完善居住证使用功能。

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服务便利。

第二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期间可以享有下列权益:

(一)按照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入学;

(三)按照规定享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

(四)按照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五)按照规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六)按照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七)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社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事务管理;

(八)符合户籍准入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登记为户籍人口;

(九)享有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

参考资料:苏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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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23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相关证明材料。

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取得办证回执。

3、首次申领办证的免费;非首次申领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取得收费票据。

4、工作人员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办证人头像信息。

5、领取。

申请人持居住证受理回执,按时间规定至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换领居住证的,需携带旧证换领新证。他人代领的,需出具代领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好后,需在6个月内领取,逾期不领,重新申领将认作为补领。

注:领取前可先上网查查办理进度,看看是否已经办好并制卡。

流程图:

扩展资料

《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居住证办理

第十三条 居住证一人一证,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式样一致。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第十四条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三)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

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五条 受理机构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持回执到受理机构领证。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非本市户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督促其申领居住证或者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居住满30日仍未申领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督促居住人员申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居住证办理——苏州公安网上办事大厅           

     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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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03

   办事说明: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办理条件

  ①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③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

  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租房合同)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注:

  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几种情况:

  (1)自购房屋及亲友投靠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

  ①跟户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东的需要提供一份二手房东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介签订合同还需要户主跟中介之间的委托书,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现在住址、联系电话

  (3)集宿区(集体宿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司厂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在职证明盖公章(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在职的文件,能够证明在职即可)

  (4)学校宿舍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现场申请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a、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

  b、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申请时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证,邮费按窗口标准收费)

第4个回答  2019-11-28

   办事说明: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办理条件

  ①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③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

  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租房合同)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注:

  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几种情况:

  (1)自购房屋及亲友投靠

  ①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

  ①跟户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手房东的需要提供一份二手房东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中介签订合同还需要户主跟中介之间的委托书,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东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现在住址、联系电话

  (3)集宿区(集体宿舍)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司厂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在职证明盖公章(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在职的文件,能够证明在职即可)

  (4)学校宿舍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现场申请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a、在申请人员不多,受理时间充裕的情况下,办理即录入;

  b、在申请人员较多、受理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启动快速受理模式,核查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打印受理回执,另行安排时间补充录入信息。

  (申请时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证,邮费按窗口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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