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康熙帝在前往热河巡视途中,经由密云县、花峪沟等地,胤禩原该随侍在旁,但因当时恰是其母良妃去世三周年的祭日,所以他前去祭奠母亲,未赴行在请安。
只派了太监去康熙处说明缘由,表示将在汤泉处等候父皇一同回京。这原也没什么,但坏就坏在他托太监送给康熙的老鹰打开来竟奄奄一息。
令康熙极为愤怒,认为这是八阿哥对自己的诅咒,当即召诸皇子至,再责胤禩, 并说:“自此朕与胤禩,父子之恩绝矣。”史称“毙鹰事件”,又称“海东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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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毙鹰事件”对胤禩的影响:
康熙责胤禩:系辛者库贱妇所生,自幼心高阴险。听相面人张明德之言,遂大背臣道,觅人谋杀二阿哥,举国皆知。
伊杀害二阿哥,未必念及朕躬也。朕前患病,诸大臣保奏八阿哥,朕甚无奈,将不可册立之胤礽放出,数载之内,极其郁闷。
胤禩仍望遂其初念,与乱臣贼子结成党羽,密行险奸,谓朕年已老迈,岁月无多,及至不讳,伊曾为人所保,谁敢争执?遂自谓可保无虞矣。
康熙终于承认了胤礽的废而复立是其出无奈之举,败招败招!尔后,康熙说出了更绝情的话:“自此朕与胤禩,父子之恩绝矣。”
次年正月二十九日,康熙谕胤禩“行止卑污,凡应行走处俱懒惰不赴”,停本人及属官俸银俸米、执事人等银米。胤禩遭此一举,大受打击,到处潜行,不愿见人,并于翌年病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毙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