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在房产局办理了预告登记可以申请退房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11年1月18号在岳阳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前期的购买合同,和首付款打给开发商,因为我不是岳阳本地人,也没有在岳阳工作,当时问开发商说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够去银行按揭贷款,当时开发商都答应没有问题的,我说如果不能退,那我就要退还我的前期购房款。 现在的问题是,我这样的情况在银行没有办法贷款,我现在想要退房,但是房子已经在房产局办理了预告登记,现在房产局里面说不让撤销,如果真的要退,就要法院的判决或者是仲裁委员会的冲裁决定,才能办理预告登记的撤销。开发商口头上是答应要退给我的。(想请问一下专家,房产局的法律法规就是这么规定的吗,还有我现在的对策是什么,开发商那边也拖拖拉拉,我怀疑是开发商和房产局说好了,逼我交了全部的房款。还有我现在需要做什么,才能尽快拿回我的钱。 )

购买商品房在房产局办理了预告登记是可以申请退房的。
法律分析
房产局不可能不让注销的,只要你把相应的东西准备好,肯定是可以的,而且是无条件的给你注销的,最重要的就是房管局网站上下载的合同注销文档,这个是要开发商盖章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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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8
**可以**。如果购买商品房并在房产局办理了预告登记,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那么可以申请退房。此外,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另外,如果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7-10
房管局不可能不让注销的 只要你把相应的东西准备好 肯定是可以的 而且是无条件的给你注销的 最重要的就是房管局网站上下载的合同注销文档(要开发商盖章)你就找开发商闹追问

你好,房产局需要我出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是这样的吗,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我就怀疑房产局和开发商联合起来在讹诈我。

追答

开发商给你拿注销合同备案的就可以啊 房管局说的要判决书是在开发商不给你退 你单方面想退的情况下才需要的。。开发商答应给你退就可以啦 只是时间问题 毕竟还要老总发话才可以啊 你可以天天打电话问 催她

追问

你说我现在要怎么做会是最好的做法。如果他们一直拖着,那就只有起诉了吗?

追答

如果他们拖着你也没有办法 毕竟合同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必须退 唯一就只有催他。。如果你有时间就天天去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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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7-27
这个情况是可以退房的,如果开发商一直不予解决,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后购房款,法院判决解除后,你的购房首付款自然会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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