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我4月22日入职,6月8日转正。现在还是领试用期的工资,公司以事先没有约定工资为由不给加工资。目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更加不合法,本来每天上班是8个小时,一个星期上6天班。在合同上写的是6.8个小时,而且工资填的比我实际工资少很多。所以才没签合同。
追答用工有标准、综合、不定时三种工时的,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比较表
种类 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性质 工作时间定工作量 工作时间定工作量 直接确定工作量
范围 一般劳动者 特定的三类人员 特定的三类人员
内容 8h/天,40h/周 一个周期内平均8h/天,40h/周 无固定时间要求
要求 不需要批准 需劳动部门批准 需劳动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