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辞职,写了辞职报告,但不签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工,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工,到时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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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到期即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法里边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参照劳动法的相关条例办理手续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19
你可以办理外出劳务啊,签订外出劳务合同,期间工资奖金停发,养老保险,公积金等自己交付,外出劳务期满,可以选择延期或是回到单位! 是你不想签,还是单位不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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