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在这公司工作了两个月满了,我要辞职,领导不让,我就直接罢工不去了,但是现在老板不发工资给我,我改怎么办?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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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0
youdies :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你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您的投诉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07-20
用工单位没有理由不给员工辞职,辞工书交上去一个月后,就可以去结工资,不用去上班,用工单位一定要在三天内一次性结完工资,否则可以去劳动局去告它,最好要有证据证明你在这厂做过,比如:厂牌复印件,饭卡等
第3个回答  2011-07-20
这是哪家黑心的公司?强烈建议把公司的名字爆出来!工作两个月应该还在试用期,试用期辞职三天至一个礼拜就可以了。告这种无良的企业!
第4个回答  2011-07-20
我觉得不干之前应该告知老板,让老板也有个准备,这样到走的时候可能要工资也会好要些。
老板要是不给工资可以到劳动局举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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