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故意不配合进行工伤认定,想走人身损害赔偿,单位该如何应对啊?

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有劳动合同的,但因为入职时间太短,社保还没来得及办就出事故了,单位是同意给他工伤赔偿的,因为我们这工伤赔偿有限额,以他的伤势也就50多万吧,可他一直不配合去做工伤认定,自己偷偷做了伤残鉴定,然后到法院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我们单位很郁闷的,现在有什么好办法吗?法院传票都来了,纠结........

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他走不了人身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果超过法定的认定时间,也就是超时效。他没有法定的工伤认定和鉴定,是无法向你提起诉讼的。因为劳动仲裁对于工伤案件首先就是审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如果没有工伤认定和鉴定,就不能受理。没有鉴定工伤的等级就无法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你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你就可以完全不用承担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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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3
你应该告诉他利害关系。据我所知可同时走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保险不矛盾,可同时得到赔偿,一个是社保,一个是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一般只赔社保没有赔偿的一部分,而且人身损害赔偿没有工伤赔偿赔得多,因为商业保险的伤残鉴定级别较低而工伤保险鉴定级别较高,例如一根胁骨骨折,按工伤保险能鉴定为10级伤残,按商业保险根本不够伤残级别。建议该劳动者先走工伤,再走人身损害赔偿,最大限度得到赔偿。
第2个回答  2011-07-13
建议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当然你们也可以在对方向法院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时要求法院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要求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07-13
可以在法院上要求前置处理,这事发回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1-07-14
应该对方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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