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5
关于同意将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的证明
现 深圳 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江西世纪豪庭(江西大厦)7B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该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公司住所,该公司承诺不进行生产、加工、餐饮、娱乐、医疗、网吧等限制项目使用,不扰民,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或有投诉,无条件搬迁该场地。
以上事项已经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并确认。
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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