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换了法人,现辞退10年工龄的员工,请问对员工有什么补偿

我于02年4月进一股分公司上班到今,现新法人辞退我们,只给我们多发了一个月的工资,10年来没有给我们交纳任何保险,统筹更是没有,现在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我们的利益。多谢了,还有现有个别人已和单位结清了手续,这部分人现在还能找单位要补偿吗

首先,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保险,这个是法定义务。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到社保中心举报。
其次,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化,不应当影响劳动关系的延续。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没有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补偿。
再次,工作满十年的员工,单位应当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结清手续过程中,只要未能达到法定标准的,可以主张差额部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7
如果公司还是原来的公司,只是更换了公司负责人,你工作了近十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显然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每有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计算起来应该补偿你10个月工资,没交社保应该补交。如果公司已经变更,不再是原来的公司,现负责人的做法是对的。你应该找原公司老板算账。
第2个回答  2018-07-28
  用人单位更换法人代表并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员不能以用人单位更换法人代表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地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