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表是个什么东东?

我07年去江苏常熟工作,但只工作了一个月就辞职了。单位给我一张《常熟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表》,不知道是什么东东?是否是我已经退出了养老保险?

从那时候到现在,我去就读研究生到现在。

我想问问:以后我参加工作了,是重新办理养老保险呢?还是得回原单位转移?上述那张表又是什么东东呢?

办理非本市户口退保。
那是07年的做法,现在一般情况下,不办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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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3
现在一般情况下,不办理退保
第2个回答  2017-09-12
1、纠正一个概念:开发区不属于塘沽,塘沽也没有开发区。正确名称应该简称“开发区”。
2、工伤保险应该到社保中心办理。
3、如果是缴纳保险金,好像对个人没有开放,只受理单位的申请。
4、如果是申报工伤赔偿,也应该由工作单位办理。
5、申报工伤赔偿须知如下:
办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事故备案管理办法》等
申报范围: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参保职工。
所需材料:
1、《工伤备案表》;
2、《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登记表》、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支付审批表》、《工伤医疗单据申报表》、《工伤医疗单据粘贴单》;
4、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有效票据及相应的就诊纪录;
5、其他证明文件
① 住院治疗需提供出院小结、用药明细、病历。
②住院需转院的,在转院之前,提供《转院审批表》,审批后方能转院。③ 申请伤残补助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和伤残证复印件。
④涉及民事赔偿的,如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
办事程序:
1、工伤事故备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的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备案。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对事故经过的“五要素”(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证明人、伤亡和就医情况)逐一填写准确;对交通事故的备案,必须说明工伤职工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等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后上报分中心工伤保险科。
(3)《工伤事故备案表》是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和支付待遇的重要原始材料,事故情况填写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行为,将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
2、报送登记。工伤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携上述资料报社会保险分中心并进行登记。
3、支付。用人单位经办人持《证明》(在报送时领取或网上下载,本单位财务人员填写并签章)办理领取《工伤保险支付单》手续,社保分中心将工伤支付款项直接划入用人单位账户。
办事时限:
1、经审核资料合格,十五个工作日后可以支取,如工伤费用超过万元,其支付时限以分中心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按月发放的月伤残及抚恤金,每月25日至月底自动划转至存折。
办事须知:
1、职工负伤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用人单位在劳动人事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站同时备案,并打印出《工伤事故备案表》于一周内到社保分中心签字确认盖章。开发区社保网上24备案网址<a href="http://si.turingdigital.com" target="_blank">http://si.turingdigital.com</a>
2、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经办员证或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工伤支取手续。
办事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 B座2楼大厅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发放部3号窗口
第3个回答  2011-07-30
1、纠正一个概念:开发区不属于塘沽,塘沽也没有开发区。正确名称应该简称“开发区”。
2、工伤保险应该到社保中心办理。
3、如果是缴纳保险金,好像对个人没有开放,只受理单位的申请。
4、如果是申报工伤赔偿,也应该由工作单位办理。
5、申报工伤赔偿须知如下:
办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事故备案管理办法》等
申报范围: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参保职工。
所需材料:
1、《工伤备案表》;
2、《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登记表》、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支付审批表》、《工伤医疗单据申报表》、《工伤医疗单据粘贴单》;
4、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有效票据及相应的就诊纪录;
5、其他证明文件
① 住院治疗需提供出院小结、用药明细、病历。
②住院需转院的,在转院之前,提供《转院审批表》,审批后方能转院。③ 申请伤残补助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和伤残证复印件。
④涉及民事赔偿的,如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
办事程序:
1、工伤事故备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的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备案。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对事故经过的“五要素”(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详细经过、证明人、伤亡和就医情况)逐一填写准确;对交通事故的备案,必须说明工伤职工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等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后上报分中心工伤保险科。
(3)《工伤事故备案表》是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和支付待遇的重要原始材料,事故情况填写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行为,将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
2、报送登记。工伤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携上述资料报社会保险分中心并进行登记。
3、支付。用人单位经办人持《证明》(在报送时领取或网上下载,本单位财务人员填写并签章)办理领取《工伤保险支付单》手续,社保分中心将工伤支付款项直接划入用人单位账户。
办事时限:
1、经审核资料合格,十五个工作日后可以支取,如工伤费用超过万元,其支付时限以分中心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按月发放的月伤残及抚恤金,每月25日至月底自动划转至存折。
办事须知:
1、职工负伤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用人单位在劳动人事局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站同时备案,并打印出《工伤事故备案表》于一周内到社保分中心签字确认盖章。开发区社保网上24备案网址<a href="http://si.turingdigital.com" target="_blank">http://si.turingdigital.com</a>
2、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经办员证或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工伤支取手续。
办事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 B座2楼大厅 邮编:300457
受理部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发放部3号窗口
咨询电话:25204567
办 公 室:25204551
征 缴 部:25204556
发 放 部:25204554
登 记 部:25204006
医 疗 部:25204557
信 息 部:25204555
财 务 部:25204550
个 账 部:25204294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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