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7-22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所以,若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个人债务,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种处理“父债”的方法: 一在没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情形下不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责任。 二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后,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但仅在继承的遗产限度内偿还。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