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急救不能及时到达的案例

如题所述

国内高速车祸案例 1.成南高速路上擦挂停车 惨烈追尾3人身亡 20090419凌晨1点40分左右,成南高速金堂竹篙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小轿车与一辆货车发生擦挂后,与货车一起停在紧急停车道上等待交警处理。轿车停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司机与4名乘客也滞留在车中。数分钟后,从后面疾驰而来的一辆货车撞上了轿车后部,造成轿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凌晨1点半左右,轿车行驶到成南高速金堂竹篙段,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李女士已经昏昏欲睡。在轿车从左侧超过一辆货车的时候,李女士突然感觉车子在不断向右边的货车靠去,她猛喊司机,但为时已晚,轿车与货车发生了擦挂,其右侧后视镜被撞飞。 擦挂发生后,货车和小轿车都停了下来,货车靠边停在了紧急停车道上,小轿车则紧跟着停在货车身后。“停车之后,司机和后排的3个人先下车了,副驾驶的门好像锁住了,我就一直坐在车里。” 开始只是一起小小的擦挂,却引发了3死2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表示,除了追尾的那辆货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外,之前的擦挂发生时,货车和轿车司机的处置方式不当,也是造成这起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因故障等原因停车时,必须将车辆停靠在紧急停车道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 在这起车祸中,货车和轿车发生擦挂停车后,并没有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等待交警前来处理的过程中,车上人员曾全部滞留在车中。虽然从停车到车祸发生,还不到短短的10分钟,但这10分钟内的疏忽,就是导致这场悲剧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夜间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更要注意警示标志的设置,人员要撤到右侧隔离带外。”交警提示说。 2. 深夜在高速公路开车,要小心前方有违规在掉头的车辆(极度危险) 一号晚上从唐山出发,准备走京津塘高速往北京方向,鬼使神差的错走了津京高速,双向6车道,两眼一抹黑,速度不由得加起来,刚过南丽湖忽然看见正前方有类似手电的微弱光芒上下晃动,马上急减速(140减到60)看清楚是两个人拿着手电,面目狰狞(大车司机,被吓坏了),由于夜深无人,恐有歹徒抢劫,没有停车,就在此念头刚刚划过时,清楚看到正前方百余米处横向停着一辆六轴货柜车 .下面就是这样的景象. 一辆卡宴 直接与货柜车中部发生剧烈碰撞 卡宴的车身不足一半 路上没有任何制动痕迹 前保险杠已经穿过货柜车,满地残渣常识告诉我现在马上应该原理现场,设置警告,以防后车再次追尾碰撞。 3条车道被货柜车占的慢慢的,从右侧勉强绕过前行百余米靠边双闪,拿上手电电话准备帮助大车司机急救 我让随车司机拿手电后退500米 做警示,胆战心惊的查看卡宴车主情况,大车司机一同过来,发现卡宴车体严重变型,前排人员依靠人力根本不可能就出,如果挪动大车可能对卡宴车主再次伤害,这个时侯才知道大车司机惊吓过度没有报警! 与此同时 一辆宝马3远远看见朝我们这面急驶而来,大家掏出手机打火机(能发光的一切)向远处晃动,宝马车看到警示在我们带领下安全绕过,但始终没有摇下车窗给予帮助 没有其他能力,把手电(跟了我9年)留给大车司机做为警示。 无奈的我们回到自己的车上继续赶路(90迈),同时再次打电话催促救援。。。。 同时鄙视大车司机,因为自己的无知弱智,以为路上没车,尽在高速路上掉头,给别人带来了死亡的后果,故意杀人啊 谁能想到,在双向六车道,崭新标示的高速公路上,呼吸着新鲜空气的同时,不远的前方等待着的会是像一面铁墙的货柜车! 3.康明斯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掉头,越野车被货车撞后面目全非 司机当场身亡(组图) 2008年3月11日上午,兰州机场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康明斯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掉头逆行时,与一辆越野车相撞,导致越野车司机当场身亡,康明斯货车司机受伤 4.2005年6月25日,在京哈高速长春到哈尔滨路段上一个车牌号为吉AM12XX的黑色高尔夫轿车与一辆正在行驶的大货车追尾相撞,小轿车内除驾驶员幸免遇难以外,其余车上三名成员(女性)两名当场死亡,一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棉絮状被撕裂的高尔夫,已经彻底报废,脑浆满地…… 5.货车给轿车“剃头” 十二月十三日,浙江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据宁波高速公路交警介绍,十三日十一时三十分许,一辆上海牌照的轿车行驶至甬台温高速公路往台州车道二十九公里处时,与一辆宁波籍的大货车发生追尾,轿车从货车车底穿过,整个车顶被撞掀掉,坐在副驾的一名男性乘客头被撞破当场死亡;开车的女司机严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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