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在问口供的时候,如果没有设监控录像或录音,只有嫌疑人的亲笔签字和手印,合法吗?

朋友和其他的同事经历了一次打架事件,当时也没被警察带走,他也确实没动过手,可是奇怪的是,在几个月后就被刑警队以“在逃犯”的身份被带走了,家人知道的时候去刑警队里问明事情原委,可刑警队说他已经录过口供,也承认自己打人了,不允许家人会见,说律师也不行,现在很怀疑朋友口供的真是性,和刑警队的办案公证性,因为听说那次打架事件的主谋,到现在还在家里呆着,想问没有监控和录音的情况下,录的口供有真实性吗?

要是嫌疑人自己也承认录的口供是事实的话通常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如果与嫌疑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怀疑口供的可信度,可以提出质疑!通常按照正常的程序,是要有监控和录音的!通过你们介绍的情况,我也怀疑口供的真实性!我建议你们直接找刑警队的负责人反应情况!还有,无论何种情况下,律师是可以见的,现在还没有到法院宣判,即使是宣判了,也有探视的权利!要是你们全部质疑的话,可以要求刑警队再有监控和录音的条件下重新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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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7
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在经手的案件里也经常碰见,也是让我们律师很为难的一个问题。
根据公安人员执法准则的规定,一般来说,公安人员在询问时应当由两名以上民警在场,如实做好记录,且交由被询问人审阅后签字。如被询问人不识字,需如实读给被询问人听。有条件的公安机关还应当做好辅助记录(及监控摄像,录音等)
同时在公安职业道德规范里规定:询问时必须如实问话,不得诱导,捏造,威逼,打骂被询问人,严禁刑讯逼供。
由此可见:只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口供才是真实有效的。
回到你说的个案来看,你朋友的口供只要是他认可的,就是有效的。
至于律师,只能提前介如诉讼程序。这里的诉讼程序是指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开始。也就是常说的过检。侦察阶段,我们律师是没权利介入的。
另外补充一点:从你说的情况看来,你朋友目前的情况还不明确,你们还不需要过于担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27
没有规定取笔录要有监控录象,但如被告人聘请了律师,律师是有会见权的。你朋友的笔录有签名和按印法律是支持的,如怀疑有什么是在违法情况下取的,要有证据,这是很难取得的,中国的弊端。
第3个回答  2013-11-27
只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第4个回答  2013-11-27
同意2楼观点,不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律师也可以在侦查阶段会见嫌疑人。到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就可以聘请辩护人了。2楼把律师和辩护人的概念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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