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问题是这样的.本月去国税局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发票开出以后.分别送到购货方公司去了.今天有一方公司去认证发现开具的发票号码不对无法通过认证,因为开具发票的时候,给2张发票的内容颠倒了下.就是893的开票内容被打印到894发票上面.894的开票内容被打到893发票上面.请问我这种情况另外一家公司能认证通过吗?如果都不能认证通过,我拿回这2张发票应该怎么办?因为是共享服务开具的发票,以前只知道当月开具的发票当月作废.对于我这样的隔月情况该如何处理.谢谢.
这是开错的2张发票,请大家注意看密码区里面的发票号码.就是那里错误了
明天准备去对方公司给开错的发票拿回,请问让对方公司开具拒收证明应该怎么开.请提供一个范本给我,谢谢拉
追答证明
XX公司,你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XXXX)因内容打印错误无法进行认证,现将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还你公司,请重新开具。
票号: 金额:
YY公司(公章)
申请
某国家税务局,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号XXXX)因内容打印错误无法进行认证,对方退票要求重开,现申请对原票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抵,望给予办理为谢。
票号: 金额:
XX公司(公章)
大概就是这样··格式自己调整一下。
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已经不能作废了,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
原因: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2)如果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