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啦,英语写作中

就是我想举例说明时,对于三部分组成的人名,我想引用的时候 可不可以直接引它的最后一个名
比如说,Gregor Johann Mendel 直接说Mendel
Johannes Kpeler 直接说Kepler???
还有
这三部分分别是神马意思呢
老师以前好像是讲过的。。。

如果西方人名字由三部分组成,则第一个是first name,即 名;第二个是middle name,中间名;第三个是family name,即 姓。
如果由两部分组成,则则第一个是first name,即 名;第二个是family name,即 姓。
比如中国人名 王红,外国人名字中的第一个相当于 红,最后一个相当于 王。中国人一般没有中间名。
引用的话,可以在第一次提及全名后,直接引用 名,即first name,或者引用 姓,即family name,但是引用 姓 的时候,要加上先生还是女士,即Mr./Mrs./Ms. ...,就像称呼中国人不能直接称呼 姓 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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