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团员多久交一次团费

如题所述

每月交纳一次。

团员应直接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扩展资料: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团费。

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第十二条摇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团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团员团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冶。如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冶,须经团中央批准。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每年按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

上缴团中央的团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团中央团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团中央所收缴团费中的70%返还支持基层团组织。

第十五条 民航系统团的关系在地方的团委,每年按照全年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团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团员全年实交团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团委上缴团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团委不再向地方团委上缴团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团费的交纳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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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5

青年入团后,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 交纳3元;

(2)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2。(如:工资收入5000元-5499元者,缴纳10元)。最高缴纳20元。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扩展资料

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

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的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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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2

青年入团后,应以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缴纳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 交纳3元;

(2)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2。(如:工资收入5000元-5499元者,缴纳10元)。最高缴纳20元。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5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2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扩展资料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 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团费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六条 使用团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

第十七条 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团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4)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第十八条 使用和下拨团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请求下拨团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团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团组织下拨的团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参考资料来源: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 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 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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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2-06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和标准

一、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各团组织的组织委员负责。

二、在册团员必须按月缴纳团费,团员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团费应按自动脱团处理。

三、团支部每季度向团总支上缴团费,团总支每半年向基层团委上缴团费。基层团委每年向团县(市)委上缴团费,县(市)、厂矿、学校团委年底向地区团委上缴团费。

四、团员缴纳团费情况,支部半年应公布一次。

五、团费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集体研究审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干部培训,学习材料,团内表彰等方面,不能挪为他用,更不能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六、缴纳标准

1、凡有固定收的团员,以基础工资加地区补贴再加工龄(含教、护龄)津贴和职称(职务)工资组成基数缴纳团费。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每月工资收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4、领取计件工资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团员,应按月收入缴纳团费,其比例和有固定收的团员相同。

5、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缴0.10元,自愿多缴者不限。

6、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由总政组织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决定。

7、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8、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9、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扩展资料:

团费使用:

恢复实行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和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团组织每年上缴团中央部分团费的规定。

名级团委收取、留用团费比例规定如下:

1.团中央收取团费总数的3%。

2.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2.5%,留用团费总数的9.5%,其余上缴,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11.25%,留用团费总数的8.25%,其余上缴。

团地、市、州、盟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的总数的25%,留用团费总数的12.5%,其余上缴;团县、市、旗委和相应一级团委,收取团费总数的50%,留用团费总数的25%,其余上缴。

3.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4.铁道系统、民航系统的局、厂(公司)、院、校团委将应上缴团费部分的10%上缴所在地的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5.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级团组织留用团费比例,由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规定。总政组织部和武警部队政治部将团费总数的3%上缴团中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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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09-11
团费是按月交纳的。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和标准

一、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各团组织的组织委员负责。
二、在册团员必须按月缴纳团费,团员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团费应按自动脱团处理。
三、团支部每季度向团总支上缴团费,团总支每半年向基层团委上缴团费。基层团委每年向团县(市)委上缴团费,县(市)、厂矿、学校团委年底向地区团委上缴团费。
四、团员缴纳团费情况,支部半年应公布一次。
五、团费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集体研究审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干部培训,学习材料,团内表彰等方面,不能挪为他用,更不能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六、缴纳标准。
1、凡有固定收的团员,以基础工资加地区补贴再加工龄(含教、护龄)津贴和职称(职务)工资组成基数缴纳团费。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每月工资收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4、领取计件工资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团员,应按月收入缴纳团费,其比例和有固定收的团员相同。
5、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缴0.10元,自愿多缴者不限。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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