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课文鱼我所欲也注释

如题所述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意思是将不择手段。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丧失,丢失。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蹴:用脚踢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向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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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9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意思是将不择手段。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丧失,丢失。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与:给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第2个回答  2011-05-22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意思是将不择手段。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丧失,丢失。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与:给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向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编辑本段一词多义
  1.而 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 例句:蹴尔而与之。   转折连词,却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2.于 比 例句:所欲有甚于生者   于 对 例句:万钟于我何加焉   3.是 这种 例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做法 例句:是亦不可以已乎   4.得 得到,拥有 例句:二者不可得兼   通“德”,感激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尔 助词 例句:呼尔而与之   代词,你 例句: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将进酒》)   6.为 为了 例句: 乡为身死而不受   做 例句: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7. 之   人之所欲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受之 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8.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9.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10.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益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1.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2.甚:超过,胜过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辟”通“避”,躲避   5. “辩”通“辨”,辨别
编辑本段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第3个回答  2011-05-18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意思是将不择手段。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丧失,丢失。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与:给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向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编辑本段一词多义
  1.而 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 例句:蹴尔而与之。   转折连词,却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2.于 比 例句:所欲有甚于生者   于 对 例句:万钟于我何加焉   3.是 这种 例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做法 例句:是亦不可以已乎   4.得 得到,拥有 例句:二者不可得兼   通“德”,感激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尔 助词 例句:呼尔而与之   代词,你 例句: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将进酒》)   6.为 为了 例句: 乡为身死而不受   做 例句: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7. 之   人之所欲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受之 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8.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9.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10.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益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1.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2.甚:超过,胜过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辟”通“避”,躲避   5. “辩”通“辨”,辨别
编辑本段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另一版本】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   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第4个回答  2011-05-10
单字解释: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意思是将不择手段。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丧失,丢失。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蹴:用脚踢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向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文章翻译: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种手段不能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有不采用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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