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自离要负法律责任吗

因本人另有发展,由于时间紧迫,想自离,刚好公司的劳动合同没续签,我想问下各位懂法律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离要负法律责任吗

  劳动合同到期,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职工有权利不续签劳动合同,不存在自离的说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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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9
合同期满后,若不续签,劳动关系终止。如果你们的合同已经到期,你随时打个招呼就可以走人。这种情况下,除非单位要求在原先的待遇或者提高待遇的情况下和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又不愿意的,否则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你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限于2008年1月1日之后,因为2008年之前劳动法规定的固定合同期满后是不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1-05-09
合同已经到期,你们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了,在法律上应该不用吧;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和公司说一下
第3个回答  2011-05-09
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当然你得办好离职手续.并且可以要求公司给点经济补偿金.追问

但是离职的话要30天呀,我等不急了,所以想自离,(我也不想自离,毕竟十几天的工资呢)自离没问题吧,公司会不会找我麻烦,在公司我是做跟单之类工作的,比较杂

追答

写一个书面的离职报告就可以了.当然你要强调必须离职.至于未结算的工资不用担心,公司会给的.

追问

现在最主要的是我走得很急,这两天就想走,那么急公司肯定不会批的

追答

那你招呼总得打一个啊,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啊.不用太担心,说明原因就会得到原公司的理解的.

追问

谢谢你,招呼我肯定是要打的,呵呵,祝你生活愉快

追答

不用谢!祝愿你找的工作越来越好,工作越来越开心.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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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5-09
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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