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际专利是走PCT好呢还是直接去想要申请的国家申请?

如题所述

专利的逐国申请与PCT申请的异同
因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特点,在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
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其它国家对该专利不进行保护。
例如,我国的一项发明创造在国内获得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在中国境内享有独占权,但对其他国家则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由此可知,如果中国单位或个人的发明创造具有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就必须向拥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进而使得该发明创造在国外市场也能够受到专利保护。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单位的产品正在走向国际市场,很多单位也意识到专利申请走出国门的重要性,中国正在从一个专利申请输入国逐步迈向专利申请输出国的行列。
那么,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主要有哪些呢?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途径有两条:一种是适用的巴黎公约,逐个向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申请;另外一种是专利合作条约PCT。
PCT和巴黎公约并不矛盾,PCT实质上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专利领域国际合作而形成的一个国际公约,可以认为PCT是巴黎公约的有益补充。
既然存在两种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途径,那么就有一个选择的问题,什么情况下适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什么情况下适宜通过PCT途径。需要说明的是,无论通过哪种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最终该项专利申请能否在这些国家真正被授予专利权,都要由这些国家根据自己的本国法律进行审查,授权与否同该申请是通过何种途径提交并无必然联系。但是,采用何种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与申请人的经济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并且有些专利申请只能适用于其中的一种途径。
下面先简要介绍一下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和通过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各自的基本流程,然后从这两种途径的基本流程分析它们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各自的适用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当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时,一种情况下是存在优先权问题(即此前已经在国内提交过相同主题的专利申请),另外一种情况是不存在优先权问题。由于存在优先权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且在此种情况下,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和通过PCT途径的区别更为明显,因此下面给出的两种途径申请流程也是针对存在优先权情况而言的。
一、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
(A)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B)自上述优先权日起12月(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由涉外代理机构将该项发明创造向申请人期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各提交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然后由这些国家按照各自本国法律对该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二、通过PCT途径请求外国专利保护的主要流程:
(A)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B)在上述优先权日起12月(发明、实用新型)内,向中国知识产权局PCT处或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即进入国际阶段。在国际阶段完成国际申请的受理、检索、修改(可选)、公开和初步审查(可选)等工作。
(C)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申请人期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各种手续,然后由这些国家按照各自本国法律对该向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
对比上述两种操作流程可知,两种途径操作流程中的(A)步骤是完全相同的,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然也相同(大约几千人民币);(C)步骤在操作的时间和手续上略有差别,但在希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对该向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方面是相同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也大致相同(各国收费不同,平均每个国家大约是5万左右人民币)。显然,通过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在操作流程上比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多了一个步骤(B),步骤(B)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PCT国际费、检索费、传送费以及初步审查费(可选),大约合计1.6-2.2万人民币。由此,从表明上看来,通过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比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多花了1.6-2.2万人民币。但是,这多花的1.6-2.2万是不是物有所值呢?什么情况下该花,什么情况下不该花?下面进行实质性分析。
当一项发明创造在国内已经提交过专利申请后,如果需要再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则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综合考虑采用何种途径更合适。
其一:考虑该项发明创造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类型。就中国专利法对发明创造的定义而言,发明创造共分为三种: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巴黎公约对于这三种保护类型都适用,但是PCT不适用于外观设计,因此,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类型是外观设计,那么只能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类型是发明或实用新型,那么两种途径均可选择。
其二:考虑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其他国家(以下简称目标国)数目以及当前申请人的资金状况。
由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需要在12个月内完成向各个目标国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翻译等工作,相应的,也要缴纳(A)、(B)(C)步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根据前面介绍可知,(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相对其他步骤而言是巨大的,进一步,如果目标国家数目较多,(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将更加庞大,例如,目标国为7个,那么(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大约合计30多万人民币。由此可知,当目标国数目较多时,申请人需要在短时间(12个月)内支付相当多的费用。
而通过PCT途径,在临近30个月的时候才需要支付(C)步骤所产生的费用,在12月内只需支付(A)和(B)步骤所产生的费用(这两个步骤的费用相对(C)步骤而言少很多。
由此可见,对于目标国数目较多、申请人当前资金又不十分充足的情况,选择PCT途径更适合一些。另外,采用PCT途径(C)步骤费用的支付时间可以推迟到30个月左右,而非巴黎公约规定的12月。
其三:考虑发明创造本身的价值以及希望获得外国专利保护的时间紧迫性。
由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专利申请在12月之内就进入了目标国的国家阶段审查,因此相对于PCT大约30个月进入目标国而言,专利申请接受实质性审查以及获得授权的时间通常会更早。因此,如果某项发明创造急于进入国际市场,并且申请人对该项发明创造的价值(主要是创造性)比较有把握,则适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向目标国提交专利申请。
相反,如果申请人对自身发明创造的价值把握不大,比如对其是否有创造性以及创造性大小把握不好,而且,该项发明创造涉及的产品并不急于进入国际市场,那么就适宜通过PCT途径向目标国提交专利申请。因为通过PCT途径,在真正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之前,可以根据(B)步骤所述的国际阶段中的国际检索以及国际初审(可选)对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有更进一步的了解,然后再决定是否操作(C)步骤。
一方面,申请人可以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审报告(可选)的内容,判断是否有必要再进入国家阶段。因为,如果申请人以及代理人根据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初审报告给出的意见以及检索到的对比文献,判断该国际申请确实不具有创造性,认为即使将该专利申请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也很难被授权,那么申请人就可以不办理后续进入国家阶段的各种手续,由此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C)步骤不必要的浪费。
另一方面,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审报告(可选)对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由于在国际阶段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即可,而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后则需要通过目标国的代理机构进行修改,就目前而言,国内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远远低于国外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因此,通过在国际阶段对申请文件做修改比进入国家阶段后做修改在费用和精力上都要花费更低。
其四:考虑该项发明创造的具体国际市场是否已经或可以很快确定下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任何一件专利产品的潜在具体国际市场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确定下来的,有可能开始觉得潜在的国际市场是美国、欧洲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但是后来经过较长时间的市场调研发现该专利产品在发达国家可能并没有市场,而是在发展中国家有较好的市场。如果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在12月之内就需要确定出具体的目标国并支付相应的(C)步骤费用;而通过PCT途径,则允许延期至30个月确定出具体的目标国即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对目标国的盲目选定。因此,对于较短时间(10个月左右)内可以准确的确定出具体目标国的专利申请,则可以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但是,如果在短时间内不能准确的确定具体目标国,或者希望能够多一些潜在国际市场的调研时间,则适宜通过PCT途径提交专利申请。
作为申请人,对于上述几点可以综合考虑,当然,最好是向有丰富代理经验的资深代理人进行咨询,与代理人一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进而最终选择一条最有利于申请人的途径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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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4
申请国外(如:美国、欧洲/欧盟、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专利,有三种途径:1、PCT,2、巴黎公约,3、直接。直接申请,需要保密审查;PCT申请,自动保密申请。1或2个国家申请,建议直接申请或巴黎条约,多个国家申请,建议PCT,有节省经费、时间余地、三思退步的多种好处。
涉外专利代理公司,主要分布在深圳、北京。通常,需要申请国外专利的客户,比较重视质量的。因而,一般都委托高水平的人才来撰写。那么如何合理地选择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呢?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标准答案。一般来说,如果不在乎是否授权的,要以价格为主,找的代理公司的价格越低越好;但希望高授权率的,或注重专利质量的,甚至是那些需要保护技术及市场的企业,要以价值为重,务必委托优质代理公司。那么,如何从众多的代理公司中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从行业的情况来看,选择专利代理公司,不如选择合适的撰写人。
非常重要一点是,无论是有名的大型代理公司还是实力派小型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的撰写人是否熟悉你所在的技术领域,撰写人是否理解并准确把握你的技术核心。因为不同的技术领域之间的差异是很大的,因此最好选择熟悉和擅长你所在技术领域的代理公司的撰写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所谓优秀、著名的代理公司,挂名的代理人并不真正从事专利撰写,而是投向了收入更高的专利翻译、官方答复及无效诉讼等工作,专利撰写工作通常交给了经验欠缺的新人来代替。另外,当选择与出名的代理公司合作时,即使指定某个代理人作为撰写人,但由于资深代理人往往专职服务于有稳定案源的大型企业客户,中小型企业客户很难获得预期的代理人。
最需要指出的是,注重质量、注重保护的科技类专利申请,就需要配备懂专利、懂研发的专利+技术复合型高端人才做专利分析、侵权分析,才能正确地深入理解委托人的技术核心、创新思路,才能在有限时间内完成数以千计万算的专利文献、技术文献的技术分析、权要对比等海量且高、难、尖的工作,才能将防御性权利要求与进攻性权利要求等方面的申请策略撰写在权利要求书中,使该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权项难以被攻破,具有坚固的稳定性与最宽的保护范围。进一步,撰写专利的权利要求时还要考虑发明人所在行业产业的布局、未来发生诉讼的举证证据赔偿等因素,才能恰当其份地进行相应技术路线的规避设计,这些工作对于仅有法务知识及专业基础而没有足够研发经验的代理人根本难以做到。
然而,既懂技术、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中高端人才年薪要比资深代理人的年薪要高很多,往往是数倍至二、三十倍,通常是供职于世界顶尖高科技公司顶级专家。所以,目前国内能从事高端专利的代理公司近似空白,究其原因主要是收支失配的人力成本问题,这也是目前专利代理行业的一个痛点。因此,一些科技类客户需要撰写优质专利时,在国内排名前几位的大所挨个咨询,发现没有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撰写人,于是聘请500美金/小时,耗时1周左右的美国人才来撰写,代理费是14万。不排除个别实力派初创公司为了谋求长远的发展而牺牲短期的利润,用高成本低回报方式接一些低价单做,能委托懂技术懂专利的此类创业公司,性价比、授权率就非常高。
专利代理公司的名气排名、资质认定可以通过很多途径来实现。当然,如果你对这个行业的认识是空白的,相信排名、资质不失为面对未知环境相对安全的标准。然而,撰写专利不像机器生产产品,撰写你专利的是个人,因此个人的能力水平起到决定因素。因此,客观地说,在申请专利时选择代理公司,本质上就是选择撰写专利的负责人。
第2个回答  2011-05-08

1.如果你申请的国家超过3个以上,建议你走PCT程序。

2.若当时资金压力大,可以先走PCT程序,在清楚专利技术的发展前景或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再可进入国家阶段。

以上建议供参考!

参考资料: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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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7-26
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1、直接向想要申请的国家的专利局提出申请,比如,直接向美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一般要找当地的代理机构比较好;
2、通过PCT途径,即向WIPO提出国际申请,然后,在30个月内,通过PCT进入想要申请的国家。
这两种方式的优缺点比较:
如果你很明确的知道你想要申请的国家,且想要申请的国家不多,可以直接申请,这样可以省钱。如果你不太确定,产品到哪个国家好卖,最好是通过PCT途径申请,这样会有30个月的时间来做决定,虽然多花了一万多块钱,但其实,比直接进入后发现出错,是省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4
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1、直接向想要申请的国家的专利局提出申请,比如,直接向美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一般要找当地的代理机构比较好;

2、通过PCT途径,即向WIPO提出国际申请,然后,在30个月内,通过PCT进入想要申请的国家。

这两种方式的优缺点比较:

如果你很明确的知道你想要申请的国家,且想要申请的国家不多,可以直接申请,这样可以省钱。如果你不太确定,产品到哪个国家好卖,最好是通过PCT途径申请,这样会有30个月的时间来做决定,虽然多花了一万多块钱,但其实,比直接进入后发现出错,是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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