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上缴比例的规定

如题所述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上缴比例会费收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根据《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扩展资料: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控制在学员总数的10%以内,奖励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含300元,下同);授课人员酬金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为准。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团体奖励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个人奖励最高不得超过400元;为增强广大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与职工发放价值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总工会—— 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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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通知》
(豫工文[2007]48号文)已转发给你们,现将在贯彻落实文件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作以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
一、分成比例

1、按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全额由地税代收。
2、二扣除5%代收手续费后返还基层工会50%,县区留成50%。

3、县区上解市总工会七匕例仍按37.5%不变。
4、中央和省管经费的产业工会上解比例不变。
二、返拨时间

1、市属及各县区总工会返拨各基层工会经费,为每季度返 拨一次。
2、具体返拨时间为每季末月份的25日——次月10日。

3、返拨基层工会的经费,基层工会不开收据。
4、返拨的工会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各项活动使用,
并且必须由基层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5、各县区总工会返拨基层工会的经费,只能使用转账支票支付,不能使用现金。
三、账户管理

1、市总工会对各县区总工会按现行办法实施。

2、各基层工会按全国总工会《工会会计制度》规定,都应在银行开设工会经费账户(企业太小的单位也可由行政财务代管,但必须有专账管理与使用)。

3、本账户要有专人管理。
4、基层工会收到市县区总工会返拨的经费,以银行票据为准,直接进拨交经费收入科目。
四、筹备金

各县区总工会收到的未建工会的筹备金,由县区总工会统 一安排使用。
五、财务人员及财务硬件的配备

1、各县区总工会必须配备两人以上的财务人员。
2、县区总工会财务必须配备专用微机,以便全市、全省联网和网上支付。

六、对乡镇、街道一级工会经费的实施办法

1、凡乡镇、街道工会代收的工会经费,在县区总工会自留50%中,按10%返拨乡镇、街道工会,进行返拨后,再与市总工会分成。

2、本办法如上级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七、地税代征的手续费按入库经费的5%计提。

八、本实施细则自2007年10月1日起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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