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法人借款,写明借款用于公司,但是没有公章,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

你好, 现在我这个案子是一审判下来, 个人还款,公司不担责任. 我现在想问问借条中注明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借款人应该负有举证责任. 开庭时这个借款人给法官的电话里承认,但是没有到庭,我可以上诉,要求借款人举证吗? 举证款项是用于公司或者没有用于公司经营?
谢谢!

以前就这个问题问过你的,下面是以前的问题和回答:
公司独立法人借款,借条写明借款用于公司,但是没有公章,但是法人将营业执照按指纹, 营业执照和借条边界共用一个指纹,来强调公司法人身份.
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借条中载明的款项用于公司, 需不需要另外举证?
借条中借款人是个人,不是公司. 但是注明了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经营
2017-10-11 09:24 | 浏览 32 次 问题未开放回答 借款法律 修改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发布于2017-10-11 09:27 最佳答案
这要看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谁,如果不是公司,那我认为公司不承担责任。
追问
2017-10-11 09:45
借条中借款人是个人,不是公司. 但是注明了借款用途,用于公司经营
追答
2017-10-11 09:48
用途是公司和公司借款两个概念,不用纠结了,个人借款公司不承担责任。
追问
2017-10-11 10:01
用下面的解释,认为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不可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答
2017-10-11 10:08
这里有一个问题,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是借条上写用于公司经营就是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你需要证明这个钱他确实没有干别的用,转到公司账上,或者为公司进货之类的。很难举证的,你可以试试看。
追问
2017-10-11 10:22
现在是,借条中注明了借款用途. 借款人也承认用于公司. 但是我还要举证. 是这样吗?
追答
2017-10-11 10:25
你起诉时同时起诉个人和公司,如果借款人承认,公司授权的出庭人员也认可就不用举证。如果公司不承认就需要举证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连责任。追问

谢谢,一审判公司无责,原因写的是“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公司”。 上诉中,二审已经立案。 我现在思考,二审是否也纠结于款项用途,是否一定要原告举证款项用途。

追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这个案子争议的焦点就是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你可以查一下资金的去向。如果资金不是用于公司我觉得可以合同约定了公司使用,应认定用于公司经营。

追问

1,借条中写明借款用于公司,是不是可以认为是 合同约定借款用于公司(没有专门签订借款合同)。
2,我是否有必要查询资金去向(要申请法院查询),小公司 公司财产与法人个人财产比较混乱,我认为查到资金被转账给某人,也难以确定 是因为公司业务关系还是个人关系转账。
3,如果二审借款人仍然不出庭,我是否要举证资金用于公司? 我是否可以要求借款人举证资金未用于公司(违反约定挪用资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