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我是和别人合租的房子,但是房东有钥匙并且随意进出,根本不打招呼,这样违法吗?

如题所述

算,你已经拥有了房子的使用权了,房东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不然造成财物损失怎么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31
首先,房东与房客之间存在的是房屋租赁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也就是说,房客在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子承租后,就相应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
这时,房东对该房产只拥有所有权,房屋的使用权已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转移给了房客。
以此为基础,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这时的“住宅”是指房客享有的房屋使用权的房子,即使是房东,也是不能随意进入的。
其次,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如果房东在没有通知房客的情况下,进入了房屋,并对房客的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依据刑法理论,只要闯入者违背了他人意愿,进入了他人住宅;
或者在进入后拒不退出,原则上就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旦达到立案标准,这可是要被警察叔叔立案侦查的啊!
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总而言之,房东随意进出已经出租给房客的房子,不!合!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