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单位被强制调岗,否则自行离职!

私人单位强制性调岗,将原本护士岗位的我转到销售部门,当天通知后并让我立即到新岗位去,说拒绝服从安排就让我自行离职!现在原岗位工作已有新人接替了。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写明“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岗位,工资按新岗位确定”。是否代表单位有权利强制性调岗?被迫无奈签订销售合同后,发现销售合同时间与护士合同有效期重复,均到2020年3月到期,这样的双重劳动合同是否无效?现已在销售部门工作3个月了,因没完成要求业绩,说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让我离职。请问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已交一年多社保能否申领失业金?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举证?

1、如果单位说你不符合原岗位需要调岗,需要拿出你不符合原岗位的证据(像不尊重领导那种一句话的不算,至少要有相关的处罚单、处罚通知、客户投诉单等,而且经过你本人签字或者客户直接写的你的名字),当你不符合原岗位要求,要对你进行培训(且有培训记录),仍不符合岗位要求,方可对员工进行劝退或调岗;
2、所调到的新岗位也要通过员工的同意且签字,在新岗位就服从新岗位的岗位要求及业绩要求;
3、如果你进行了新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你知晓并认可了岗位调动;(除非你两份合同的起止时间相同,那其中有一份为无效合同)
4、如果在销售岗位,销售岗位的管理制度是3个月未完成业绩就视为员工自动离职(或者单位可以不给赔偿就解除劳动合同),且该制度有你签字认可/学习记录的话,且每个月的业绩目标都有你的签字认可的话(不可能每个月你都完成了10万,三个月后告诉你每个月任务是100万呗),那和你解除劳动关系无可厚非!!
5、如果销售岗位没有关于未完成业绩就解除劳动关系的制度,你可以不认可,让单位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与你相应的补偿,以及办理失业保险!!如果是你自离,是没有补偿和失业保险的!
6、关于给你补偿,因为你签了第2份《劳动合同》,而不是办理的转岗手续,所以要看两份合同时间是否对接的上,对接不上则视为新入职员工,从第2份《劳动合同》的签订之日起算时间进行赔付!关于失业保险,你是护士/销售,给你买社保的是否都是同一家公司且无中断,失业保险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购买社保满12个月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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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7
公司违反劳动法,你去劳动局起诉公司,你这种情况,100%胜诉的,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会详细地且很专业地为你免费解答和维权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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