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克·福克斯的篮球生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福克斯出生在加拿大多伦多,两岁的时候随父母迁到巴哈马,中学时代才来到美国;爱好武术、高尔夫;在大学主攻广播电视电影专业,自言如果不打球的话会加入影坛,并确实在一部影片中露过面。
大学时代福克斯就是北卡大学队的风云人物,他在四个赛季里场场不落,同一群日后的NBA明星一道屡创佳绩,1991年更是作为队长帮助校队打入全国四强。1991年选秀大会以第24顺位被波士顿凯尔特人队选中。由于拉里 伯德受伤,福克斯作为新人在91-92赛季的首场比赛首发上场。此后的93-94、95-96、96-97赛季福克斯表现突出,篮板、得分、助攻、抄断、三分球样样在行。在凯尔特人队的最后一个赛季,他是场上队长。
1997年以自由转会球员身份离开凯尔特人队,加盟了湖人队,主要原因并不是该队开出的工资最高,而是梦想成为电影明星的他喜欢在洛杉矶打球。当年福克斯就首发上场,并凭借过人的和全面的竞技才能帮助湖人进入西区总决赛。但他在98-99赛季大部分时间是替补,99-00赛季也乏善可陈。2000-2002年随湖人三获NBA总冠军。
2004年9月宣布结束自己13年的NBA职业生涯。福克斯曾随洛杉矶湖人队3次夺得NBA总冠军。不过由于伤病过多,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在8月6日他被湖人队交换到了凯尔特人队。已经心灰意冷的福克斯终于做出了退役的决定。
由于脚、颈和背部都有伤,他2003/04赛季平均每场只得到4.8分,是他职业生涯中最低的,而湖人队也在总决赛中输给了底特律活塞队。
福克斯打了930场NBA的比赛,平均每场比赛得分9.6分以及3.8个篮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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