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摔伤,没有意外险,只有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么

如题所述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自己摔伤去医院治疗也可以报医保。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一)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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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9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自己摔伤去医院治疗也可以报医保。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扩展资料:

结算程序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一)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自己摔伤去医院治疗也可以报医保。

    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第3个回答  2020-03-16

普遍来说,因个人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意外,医保都可以报。

有哪些情况是属于医保不能报销的?

其实从全国的范围看,牵涉第三人的交通事故都无法用医保报销,这在《社保法》有具体规定。

总结下来,医保无法报销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境外就医,这一点没什么可以说的,医保只是基础保障,高昂的海外治疗费用肯定是不报的。

另一类是由其他个人或组织承担,医保也不报销。这是因为,医保与其他医疗险一样,都是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不能重复报销。

这其中,应当由其他组织承担的比如大家五险一金中都有缴纳的工伤保险、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是指重大传染病防治(SARS、艾滋病等)、一类疫苗接种、健康宣传等,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不用花钱,医保基金也不会额外补偿。

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与意外的关系最为密切。

一般来说,生活中的意外伤害,按照责任人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由他人造成的意外伤害,比如被车撞伤、被高空抛物砸伤等。

第二种是,自己造成的意外伤害,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

按照《社保法》的约定,第一种情况下,医保是不能报销的,只能找“第三人”进行赔偿。不过,法律制定者也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医保可以先行支付,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是交通事故等牵涉到第三人的意外,或存在隐瞒欺诈行为、故意犯罪、自杀、吸毒、醉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医保不会报销。

第4个回答  2008-10-25
1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6.6%至7%进入统筹账户(1%至1.4%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个人缴费2%2%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至1.4%)门诊费用。

假设:某单位一位30岁的员工年收入为2万元,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后,单位每年缴纳1600元;员工自己每年交纳400元。

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交纳的400元+单位交纳的160元(按规定35岁以下为1%;35以上为1.4%)其余的1440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特点: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优势: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员工门诊费用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扣完以后由员工自行付费。员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1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6%;1万至2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88%;2万至4万元费用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缺陷:每一次住院有一个基本起付线的免赔额,分别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00元,这些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甲类药和乙类药按比例报销,进口药不予报销,超过4万元保障额度就得自行付钱。

2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特点:商业医疗保险是兼有着社会保障作用的一种特殊商品。企业或职工自愿参加,保险费用完全由个人负担(单位愿意负担除外)。目前南京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费用型保险,一种是补贴型保险。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不变。一般来说,商业医疗保险能较好的满足中高收入者高层次的医疗需求,但其医疗保险费用较高,保险公司对参保人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对病种有严格的限制,且有一定的享受年限限制。

优势:有较强的选择性。单位可以根据员工从事不同的工作类型,参保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而遵循的原则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缺陷:一旦过了投保期限,哪怕是过期了一天,如不及时续保就得不到任何保障(针对短期型的险种)。

附南京部分保险公司团体员工福利保险一览表。

3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1.两者属性不同:商业保险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共同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是一种非赢利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根据生命不同阶段、身体不同部分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给予基本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保多收益,少保少收益,不投不保。而社会统筹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统筹保险待遇,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更多表现为低保障广覆盖。

4.两者的保障程度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4 专家建议合理投保

保险专家指出,社会医疗保险是竞争社会的避风港,能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程度很有限。而商业保险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据投保险种享受到不同保额的保费。两者相比各有其优势,各有其弊端。

如生活中出现有一些小的疾病,咳嗽、感冒挂个水之类的小毛病社会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就可以解决了,万一员工发生了重大的疾病或意外时,对家庭经济无疑会造成巨大的打击,这时候仅仅靠社会医疗保险是不够的,此刻商业医疗保险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它解决的不仅仅是医药费用的报销,而是提供一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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