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流程怎么走

如题所述

车辆事故流程具体如下:
1、现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到达事故现场后,对现场进行拍摄、收集证据的过程。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2、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2)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3)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处罚: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的构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4、赔偿调解: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2)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3)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5、诉讼途径解决: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交通事故处理具体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综上所述,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警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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