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三小车辆禁行吗

如题所述

鄄城三小车辆2022年7月1日起禁止行驶。
自鄄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区“三小车辆”禁限行的通告》起,经过前期深入摸底排查和全方位宣传发动等相关扎实工作的开展,“三小车辆”禁限行工作正式进入全面治理攻坚阶段。按照《方案》要求,7月1日起,我县禁限行区域内禁止“三小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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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05
禁限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41号)等规定,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如有违反,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禁限行区域。1、西至西环路(不含),东至古泉路(含),南至泰山街(含),北至北环路(不含);2、 西至古泉路(含),东至陈王路(含),南至金山街(含),北至北环路(不含);3、西至陈王路(含),东至凤凰路(不含),南至长江街(含),北至北环路(不含)。时间安排。6月21日起,禁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在禁限行区域内驾乘“三小车辆”, 禁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停放“三小车辆”;6月26日起,居民小区内禁止进出、停放“三小车辆”, 开展居民小区专项整治;7月1日起,在禁限行区实施“三小车辆”全面禁限行,开展集中治理。
一、电三轮车限行补偿款何时发
1、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优化城区交通秩序,近期,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实施“三小车辆”禁限行行动。该项工作是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并到周边县区参观、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周边县区的治理经验,通过多方论证依法制定的禁限行方案,开展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整治行动。
2、目前,在城区内60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免费乘坐公交车,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公交车。前期,教育部门对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坐车辆需求进行了摸排统计,根据摸排统计情况,采取了优化校车运行方案和城区公交线路等措施。
3、希望广大群众争做“三小车辆”治理的参与者,带头遵守“三小车辆”治理相关规定,在禁行区域内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以实际行动打造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争做“三小车辆”治理的宣传者,呼吁家人、朋友、同事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争做文明出行好市民。
二、三小车辆禁行符合国家规定吗
1、三小车辆禁行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2、三小车辆是指无牌三轮摩托车、无牌电动三轮车、无牌电动四轮车。三小车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不能办理牌照,发现在禁行区域内行驶、乱停乱放的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三小车辆”营运活动;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人力客运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市区通行;
3、严禁人力客运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的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三小车辆”禁行工作,争做守法文明市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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