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司机属于醉酒后超速行驶,且肇事逃逸,事后也并无悔过之意,我觉得法院量刑不合理,量刑较轻。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处罚,情节较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记者报告今年7月26日苏琳娜与男友到达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旅游区,当晚8点半左右,俩人到超市买东西,正常过马路时被当地的一辆超速行驶的小型客车撞倒,发生事故后,司机驾车逃逸,导致苏琳娜的男朋友当场死亡,苏琳娜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一审判决肇事者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赔偿80多万。但是苏先生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可,他觉得肇事者醉驾、超速、逃逸致二人死亡,情节恶劣,应该重判,近日,苏先生已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希望可以改判加刑。
据报道这名司机在出事时,不仅存在酒驾醉驾,还超速,最主要的是肇事后逃逸,导致受害者死亡,根据调查后还原当时情况来看,如果肇事司机能够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可能苏琳娜女士还能够抢救回来,但就是因为司机逃逸,导致两名受害者都没有抢救回来,就目前来看肇事司机也没有丝毫悔过之意, 这种行为就过分恶劣了。
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后悔莫急,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对交通肇事者能够加大处罚力度,不要让肇事者抱有侥幸心理,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不可挽回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