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子厂刚满试用期就自离了有工资吗?

如题所述

有工资。\x0d\x0a1、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结清工资,如果用银行卡发薪,可以在下一份发薪日支付;\x0d\x0a2、劳动者离职应依法提前申请,如果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x0d\x0a\x0d\x0a根据《劳动合同法》\x0d\x0a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x0d\x0a\x0d\x0a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x0d\x0a\x0d\x0a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x0d\x0a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x0d\x0a\x0d\x0a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x0d\x0a\x0d\x0a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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