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因为业主与租户之间的协议( 租赁合同 )是双方协议,对第三方(物业公司)不产生效力,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所以在租户没有按照双方约定如期交费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依法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