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这是老百姓的一片渴望得到自己合法权益的热切期盼啊!!!!!!

请有在农村宅基地方面有经验的人士给予点专业指导。谢谢。真诚帮助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指导的朋友,我愿清其所有积分(42分),诚恳请您帮忙。不言谢了。写的多了点,请耐心仔细阅读,这是老百姓的一片渴望得到自己合法权益的热切期盼啊!!!!!!
欢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同样感谢朋友对本问题的关注!!!!请留下自己的脚印。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人,我家的房子是在我太爷爷时建造的(时间很早那时国家还没有要办房产证),我家后院的邻居是在我太爷爷造好房子的好多年后才建的房子(也就是在我家建房之后才建的他家房子)。但是好像在92年时国家开始办理房产证了(我估计办证的依据是以以前盖好房子的实际尺寸实际面积写上房产证的,因为在我太爷爷盖房时还没有实施房产证呢)
现在的问题是我家的房产证上的尺寸面积比我家建房的实际尺寸面积小了,我家后院邻居房产证上的尺寸面积比实际的大了,按照房产证上的数据显示我家的房子还建到我邻居家里了呢,要是那样邻居叫我家拆房子我们家也没辙呀。(以前办房产证时法律意识不强,加上我父母做人又老实,总叫人欺负。现在我们长大了,想讨个合理的说法,给父母涨涨脸。呵呵,这是题外话了。)
我爸爸到乡里县里找了两年多,事情总是被那些机关部门推三阻四的得不到彻底解决,(我家那山高皇帝远,机关单位根本不理你老百姓,你想办点事求爷爷告奶奶的还不行,法律不透明,监督制度不健全。苦难的劳动人民啊。又跑题了,接着说我们的啊!)
我老爸找了两年多的结果是:各家房产证上的数据不准,现在以实际数据为准。(按说这样可以了吧,可是农村房屋还涉及到一个房屋滴水的尺寸面积,按照他们的按实际尺寸面积的说法,我家就没有了房子后面的房屋滴水。这样的话后院的邻居在我家房后挖沟打洞的我家一点办法也没有,人家是在自己底盘啊。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别人都有滴水我家没有呢?这也不合规矩,既然是数据错了,全改了就完了嘛,改一半留一半干什么啊。要是数据没错,我家就刨房子把房产证上占了邻居的面积还给人家就是了,不清不楚的算是怎么回事呢)
我想请教的问题是:
1.我们家能不能要求有关部门更改错误的房产证,归还原本属于我家的面积(按照我家的实际面积把我家的滴水给我家)。
2.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催促土地部门尽快解决(找了两年多,有关部门根本不当回事啊,也没个监督部门可以投诉他们。弄得拿他们一点招没有,那个气啊.)
3.县土地局解决不了拖延解决,我可以去哪里投诉或是上告他们。我家的事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我可以以什么样的说法起诉他。(真想改变一下农村的法律法规不透明,监督制度不全,老百姓只能听他们一面之词,任由他们忽悠,得不到合法的权益的现实.)
4.请有经验和在这方面有研究的专家朋友帮助给点建议指导一下,具体的操作程序。(不是我的我也不争,但属于我的我就要拿回来,不能总被人欺负不是)

给两个意见:
1、物权法对宅基地的规定同样适用“登记生效”的规定。但实际情况是,你的房子是很久之前已经建好的了,与邻居间的前后关系应该是有很多人知道的,你家的房子是比邻居的先修建;然后,两家的房子的登记之间出现问题,出现的谬论:你家的房子修建到邻居的房子,这,哪有可能?
所以,按照物权法第七条的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如果进行诉讼,就该进行行政诉讼,诉土地房产部门的作为不合法——土地登记的结果竟然是房子叠加修建了!呵。
但在行政诉讼之前,你可以先进行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四款,“(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对发放房产证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而,申请机关则是发发房产证的机关所属的那个级别的人民政府,或者是再上面一级的主管机关。也就是说,你可以向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想承德市人民政府的房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你的房产证是你所在的县人民政府的房产局(类似于这个的部门)发的话。主要看盖章的落款是什么。向哪个部门申请,由你自己的决定的,但按常理来说,县人民政府可能会更“官官相卫”,似乎市房管局更好,但这样,就会增加车旅往返开销吧。另外,申请行政复议,有相应的程序、文件材料需要准备。
若真的有必要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就要注意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了,要么是县人民法院,要么是你们市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具体看你的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谁。

2、对于土地部门的不作为,如果真的打算采取行政诉讼的方法的话,首先,你记得要做好证据工作,比如说,拍照证明你们两家的房子的现实情况,证明县房管局的不作为——这个更难证明。就是说,你得证明你有去向他们申请改动房产文件,怎么证明呢。最好的方法是让那边的办公人员写些“批条”之类的,或者有类似的申请文件,表明你某时确实有去申请修改房产文件。然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你可以用他们来证明你有申请,但主管机关却不作为。

总结:你可以先提起行政复议,你县政府或者市房管局做出复议后你觉得还是存在问题的话,你可以再提起诉讼,这样,就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道保障。但,你要做好相关的证据工作。

另外,可能还会与你邻居有所关联的吧,他有可能会成为第三人而加入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所以,这样似乎会对邻居关系有所影响吧,身在一个地方,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坏了相互之间的关系吧。呵。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有必要可以再交流。

参考资料: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3/19/content_554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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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7
承德滦平的是吗?
我丰宁的,不要你分,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只能给你点建议。
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向来是各个部门最头疼的问题,你的情况涉及的时间太长,数据也比较乱,原始数据已经丢失,新的数据并不准确,就是打官司也是一个糊涂官司,最明智的办法是协商解决。
第2个回答  2008-11-30
第一,你先把实际案情的证据固定下来,比如如果邻居与你关系很好,你就让邻居给你出书面证明确定实际情况,写明以前的登记是错的。这是第一步。
第二,你拿着相关证据的复印件给有关部门(如果他们要原件你要让他们在你的复印件上盖章承认收到),让他们改正以前的登记,具体部门应当是原来发房产证的部门。
第三,如果他们还不改正,你们可以选择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是到纪检委或者检察院控告他们渎职。
第3个回答  2008-11-27
很简单,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你可以根据你太爷爷的房产实际建筑时间,寻找后辈可以证明的证人,当然最好不是你的厉害关系人,说白了就是你的近亲属!有了证据之后,可以要求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如果他们推诿,你可以直接到上级部门反映!
第4个回答  2008-11-30
建议你们可以先信访,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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