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强行给员工放假,这合法吗?

我公司现在要给我们好些员工强行放假,
我们都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期还没到,现在却遇到这个情况..
公司还要我们签定协议,大致内容:
1.放假时间为6个月,放假期间给几百块生活费,但是这费用不是每个月准时给的,是要复工后才给的.
2.假期期间要随时传随到,规定时间不到的话,就当自动离职。

这个和变相裁员没有什么分别的。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劳动者应该如何对付?
谢谢
补充:在这6个月时间内,如果找到新工作,不回公司了,钱就1分都没有了!
公司也很精明的.
如果公司宣布倒闭了,我们就同样1分钱也拿不到!

公司放假不违法,但是假期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2-01
公司经营确实困难的放假是合法的,但是发放生活费应该按月足额发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1
这个不违法,一般仲裁或者诉讼也不能很好解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根据《劳动法》规定,休假的种类有三种:
  (1)法定节假日。
  (2)探亲假。
  (3)年休假。
  因而,公司强制员工放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同时《劳动法》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年休假,国务院至今仍没有出台具体的办法,所以,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尚无明确法律规定。所以,目前是否有年休假大都是由各单位自行规定的。
第4个回答  2008-12-01
1、单位可以不按时提供工作岗位,但是不能以此不履行支付工资义务;
2、单位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裁员,但是很显然你们单位没有经过这样的程序。
目前建议你们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说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