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存放和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人事档案的存放和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我公司说我的档案在其他地方,始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人事档案里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的。
  人事档案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存放,这些事应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即使你作为职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作为用人单位自然会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1、“人事档案的存放和签订劳动合同有关系吗”:有一定关系,如果你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为你免费办理、保管你的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关系仅此而已。

2、“公司说我的档案在其他地方,始终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你与公司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公司就应当与你签定劳动合同、还应当为你的人事档案存放负一定责任,却不能以你档案没在公司就不与你签定合同。

3、你如果觉得这工作还可以干:也不必忙着和公司较真,只须保留好你哪天入职、工作多长时间的证据,等离职时向单位索要赔偿和双倍工资就行了,因为不签合同对公司不利:你可以要求从你入职之日起满1个月后每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超过1年不与你签合同:就视为与你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在不想干了时向公司索要:不给就去找劳动监察大队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4、如果你只想要一份合同:在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匿名或实名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5
1.具体视乎贵公司的性质,看看它有没有人事权。有人事权的企业,譬如银行、国企等等,他们是负责解决你的档案存放问题以及户口落户问题的。因此只有你的档案到他们那里,他们才会跟你办下面的事情,例如劳动合同的签署等等。没有人事权的私人企业,员工一般都会将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因此签订劳动合同跟档案一点关系都没有。

2.如果你的公司是私人企业的性质,他们以这个理由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并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是太想做下去,也不用忙着签。你大可以注意保留你要求签署书面合同而被对方拒绝的证据,那么自你工作开始第二个月到他们具体跟你签订书面合同的前一日这段时间,你有权要求他们给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请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如果只是想要一个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匿名向劳动部门打个电话举报一下,让劳动部门来查查就可以了。一般的投诉电话热线是12333,选择语种,在进入相对应的投诉功能即可。
3.
第3个回答  2008-12-05
1.人事档案的存放和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2.任何情况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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